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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期:2015-11-1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羽利兴”牌精选海米等10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表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大肠菌群,MPN/100g(≤30/40) 柠檬黄,g/kg(不得检出/0.0033)
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mg/kg(≤100/369)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不得检出/0.24) 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mg/kg(不得检出/199)
山梨酸,g/kg(≤1.0/1.80)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kg(≤1.0/1.8)
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mg/kg((不得检出/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