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某:“谢谢!谢谢!谢谢!”
执行法官:“这是我们的职责,虽然疫情还没有结束,但执行工作不会掉队,我们必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日,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兰某紧紧地握着大化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说道,感谢执行法官帮其追回了货款,并将一面鲜红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赠与大化法院执行局。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兰某在大化县经营建筑用铝材装饰材料、家用铝制品批零兼营。
2012年11月9日、12月25日覃某在兰某店内购买铝合金材料,未能支付全部货款。兰某每次均写“欠条”由覃某签字,共欠下货款4600。但后来覃某一直未支付货款给兰某,无奈下,兰某将覃某诉至了法院。
法院判决后,覃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覃某的不配合,兰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喂,覃某,我已告知你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你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覃某:“好的、好的,执行法官,等我有钱了,我一定还钱,一定还,您放心好了。”
嘟...嘟...嘟...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覃某,但覃某表面答应了,电话挂断之后又迟迟不见动静。
2月27日,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覃某正在家中,虽然疫情当前原则上慎重约见当事人,但考虑到覃某如果外出了,后续执行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综合考虑之下,执行法官当日便前往覃某家中。在覃某家,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知以理,耐心劝解覃某。
在执行法官耐心地劝说下,覃某态度有所转变,最终同意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当场采取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货款46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兰某。
微信转账截图
本案标的虽小
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
每一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都应该得到相应地维护和妥善地对待
疫情防控期间
他们司法为民的脚步从未停歇
车不能进,走路进村
走村入户,送达法律文书
他们雷厉风行 风雨兼程
社区街道/乡间小道
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
寻找被执行人
张贴腾房公告
......
据统计,2月3日至2月29日疫情防控期间,大化法院执行局旧存案128件,新收案33件,结案19件,执结到位金额82.7935万元,查询案件财产线索40余件次,采取冻结和扣划款项共计51.83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