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信测大股东或解散
中创信测大股东或解散 更新时间:2011-2-20 10:54:56 中创信测今日公告,接到股东北京英诺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的通知,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法特清预字第4 号民事裁定书及海法特清算初字第1 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英诺维公司清算组于2011年1月7日成立,并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规定的程序于2011年2月15日召开清算组工作会议,形成了《北京英诺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工作方案》,包括《清算组清算工作规程》、《清算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共八个文件。上述清算方案已报请人民法院批准执行。 公告介绍,上述清算方案中规定,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将申请人民法院延长清算期限。 资料显示,英诺维公司为中创信测的发起人股东,截至目前持有2175.0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有意思的是,提出解散申请的人正是中创信测现任董事长贾林,他是公司创始人之一,于2006年起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执行董事。公司2009年6月曾披露,英诺维公司股东贾林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英诺维公司,以英诺维公司已形成公司僵局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英诺维公司解散。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英诺维公司另一名股东为张春光,也是公司创始人之一,2000年至2005年担任公司董事长。中创信测2009年年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光、贾林共同拥有英诺维公司股权。而公司2006年年报显示,两人各持有英诺维公司50%的股权,贾林为控股股东,张春光为实际控制人。不过,关于大股东因何导致僵局而需解散公司,中创信测却从未做详细披露。 两者的矛盾或出现在2007年。中创信测2007年半年报显示,张春光董事和袁晓兰董事表示无法保证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为“公司2007年半年报未经审计,本人了解财务半年报内容有多处不详实数据和内容,为忠实履行董事职责,本人提出反对意见”。 之后,中创信测2007年年报中也有“张春光董事未能出席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重要提示。再至2008年6月,张春光因为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公司2月到4月间召开的三次董事会议,被公司股东大会撤销了公司董事的职务。 2010年8月21日,公司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贾林提出的对被申请人英诺维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申请。 作者:郭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