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记者24日获悉,成都市《关于促进既有住宅窗户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出炉,到2022年6月,成都拟对中心城区(11+2)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住宅进行窗户更换。“送审稿”提出,改造应本着“业主自愿”原则,政府拟按照临街窗户改造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
拟改造对象需满足5大条件
须是2006年前竣工的第一排临街住宅
这一次,成都首先从临街的玻璃开始改造。
根据“送审稿”,此次改造对象需满足5大条件:在中心城区(11+2)范围内,位于宽度为16米(不含)以上的市政道路两侧,距离道路红线30米(含)以内,且为2006年(不含)以前竣工的临街第一排既有住宅临街面(含山墙面)单层玻璃窗户,包括阳台窗和落地窗。
窗户改造拟通过更换窗户的方式实施,新安装窗户的基本标准为“普通中空玻璃+塑钢窗框”,房屋业主对窗户品质有更高需求的,可在保证整栋建筑外立面效果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约定。新安装窗户应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13〕2116号)等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当然,既有住宅窗户更新改造的工作要遵循“业主自愿、政府鼓励,市级统筹、区为主体,统一组织、分步推进”的原则。“送审稿”提出,申请改造业主达到本栋房屋业主总数的90%及以上时,由街道办事处通知代理业主实施改造。
成都拟在2019年至2022年6月,对符合实施条件的住宅进行改造。相关区按照业主意愿制定改造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成都一住宅小区 图片来源:东方IC
钱从哪里来?
政府拟按每平米130元补贴
按照“百姓承担一点,政府补助一点,企业优惠一点”的原则,“送审稿”明确了既有住宅窗户改造的资金来源——由房屋业主自筹一部分,政府按照临街窗户改造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
对于符合条件的窗户改造项目,政府拟按照临街窗户改造面积1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由相关区级财政资金承担。其中,对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改造项目,市级财政拟按照应补助资金50%的比例予以补贴。
此外,拟要求区级财政按照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窗户改造项目进行补助。窗户改造项目完成后,由代理业主持窗户改造协议、竣工验收手续等相关资料,向所在区建设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区建设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核后予以补助。
红星新闻记者 邹悦
编辑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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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