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本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有人却在楼顶上擅自加盖彩钢房。5月23日上午,在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东环中队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当事人史某将位于临河区东兴嘉府小区二层门店楼顶擅自搭建的12平米彩钢房进行了拆除。
据该局东环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21日下午,东环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东兴嘉府小区一二层门店楼顶有人正在施工,执法人员立即进入门店调查情况,发现此门店二楼屋顶西侧已经凿开了一个1平米左右的洞口,借助一把梯子通过洞口就可以顺利到达二楼楼顶,现场有四、五名工人正在焊接作业,旁边一处钢架结构的彩钢房屋基本完成“雏形”。
据当事人史某说,他打算在门店二楼楼顶种植花卉,为了方便出入楼顶,就在楼顶搭建了12平米的彩钢房并准备在二楼屋内修建楼梯,以此连接新搭建的彩钢房。此番操作完成后,彩钢房就成为顺利通向楼顶的“中介”,其在楼顶打造“空中花园”的想法就能实现。由于史某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史某立即停工并自行拆除。
5月23日,东环中队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查看,却发现彩钢房搭建完成,不仅用彩钢板封顶,还安装了防盗门与铝合金窗户。执法人员当场为史某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史某立即拆除,史某当即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与帮助下,将12平米彩钢房进行了彻底拆除。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博
通讯员:邬文娜
编辑:乔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