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公司丨图解公司丨公司设立-3.公司设立的方式-按照是否发行股份可以将公司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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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享内容如下:

今日话题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公司设立方式。

我国公司设立方式。

前 言

今日话题

比较简单

,算是科普小文

(为之后的大活儿攒力气)

,大家随我一起熟悉熟悉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面

,设立公司都有

几种方式

1、

两大法系中公司设立的方式

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

在公司注册方面

比较简单

,仅需要

一般性注册手续

即可。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

公司设立方式分为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大陆法系 - 发起设立

1.又称:

共同设立

单纯设立

2.系指:

发起人

认足全部注册资本

额的设立方式。

3.优势:

(1)有效

缩短

公司

设立周期

(2)

减少

设立

费用

(3)

降低

设立

成本

4.适用:

(1)理论上适合任何类型公司;

(2)

无限公司

两合公司

有限公司

因具有

封闭性

只能选择

发起设立

(3)

股份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可以选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发起设立

(有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律规定该类型公司只能发起设立)

大陆法系 - 募集设立

1.又称:

渐次设立

单纯设立

2.系指:

发起人认购

公司发行股份的

一部分

其余

股份向

社会公开募集

或者向

特定对象募集

而设立公司。

3.特点:

成立时,股东

就是

发起人

认股人

(社会公众或特定募集对象)

组成。

4.优势:

(1)可以向

社会公众

特定对象

募集更多资金

(2)

缓解

发起人的

出资压力

,易形成设立公司利润。

5.弊端:

(1)设立

程序复杂

成本较高

风险较大

受到更多监管

(与发起设立相比)

(2)

发起人认购少量股份

,向社会公众溢价发行股票,易

滋生

公司

设立骗局或者投机

危害公众投资安全

6.适用:

股份公司

可以选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募集设立

2、

我国公司设立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 发起设立

我国

法律没有明确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方式,但

有限责任公司仅能采取发起设立

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

—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1.

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

采取

发起设立

或者

募集设立

的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2.采取发起设立:

(1)注册资本:

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法第八十条)

A.发起人应当

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缴纳出资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B.以

非货币财产出资

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2)募集股份条件:

发起人认购的

股份缴足后方可

向他人募集股份

(公司法第八十条)

2.采取募集设立: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法第八十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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