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深交所将从财务舞弊风险、经营风险、治理及运作风险、市场风险、退市风险五个维度对上市公司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具体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高风险类、高风险类。个人对此是比较赞同的,相比之前单一的ST警示,此次的四类评级将更加细化的评估上市公司的风险情况。
上市公司风险评级
该办法的出台,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告诉投资者:只有正常类评级的公司,投资风险是最小的。我们具体来看,触发什么样的情况不能被评为正常类公司。
其一: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意,这里说的是涉嫌,而不是已经定性。但是大家应该懂,监管层如果没有证据,基本上不会公告,也不会展开具体调查。说是涉嫌,基本上十之八九了。对于违法违规的公司,既然敢触发法律,那就说明这家公司的高层已经坏透了,想期待这样的公司改邪归正,无异于痴人说梦。
其二: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且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但公司作为原告的除外。打官司是常有的事情,既然惹上官司,尤其是重大诉讼,往往结果都不理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往往是负面的。像之前的南山企鹅大战老干妈,直接把老干妈几千万资产冻结了,如果是小公司,几千万的流动资金很可能造成灭顶之灾。
其三:期末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过50%。注意,这里的占比是净资产,不是总资产,比如说紫光学大(000526),截止半年报,净资产只有1.4亿,而商誉高达15.3亿。商誉这个东西,在2018年炸翻了一大片,即便到了现在,A股市场仍然存在上万亿的商誉。商誉是溢价并购的产物,而这个商誉资产就像一个七彩泡泡,看起来很美妙,但是随时可能破裂,市场上99%的商誉都存在减值风险,超过50%的商誉存在巨额减值风险!尤其是某些涉及利益输送的,商誉破裂只是时间问题,今年不计提,可能就是明年。
其四:重组标的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业绩承诺或精准达标或业绩承诺期后一年业绩大幅下滑。这个大家懂吧,潜台词就是说重组标的是个烂摊子,忽悠完之后就想提裤子走人。
其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比例超过80%。高比例质押,要么是资金链已经濒临断裂风险,要么就是一种变相套现方式,曾经在2016年的时候很多股权质押爆仓,控股股东甚至根本没打算还钱,就是套现不管了。
其六:最近一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且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高层相对是比较稳定的,频繁变动,往往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尤其是财务方面高管变动,大家需要尤其警惕!说是辞职,可能是发现窟窿太大了,承担不了这个造假责任了。
其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这个其实很简单了,审计的中介机构都要保留意见,你说你这财报还有多少水分?
其八:最近一年公司受到本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这个和前面的关于涉嫌违规基本差不多,前面是涉嫌,这个是已经定性。
其九:最近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本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这个和前面的类似,就不多解释了。
其十:公司涉嫌利用热点概念、信息披露炒作公司股价。这个大家注意,目前市场上很多公司就是各种蹭热点,动脑子想想,不好好经营主业就想着蹭热点,安的什么心?能是好公司?茅台需要蹭热点么?
其十一:存在重大市场质疑或被多次举报、上访且公司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关于重大市场质疑,这点大家应该要注意,像之前的康美,市场不是没有新闻媒体报道其财务上的疑点,但是直到最后撕下遮羞布,才发现那些真相,可是已经晚了。关于这点,亿联网络(300628)这个票,有兴趣可以多研究一下,疑点很大。
其十二:其他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情形。这个相对来说包括的范围就很广了,决定权在交易所手里,比如说像之前美国制裁中兴。
另外,关于次高风险和高风险的评级标准,那个就更加严重了,这里就不再和大家详解了,其实理解上面的十二条,就好了,
触发这十二条中的任何一条,都不能归为正常类的评级
,也就是说非正常类的公司,都存在较大风险。
在注册制全面推广的大背景下,上市门槛降低了,上市个股会越来越多而整体质量却不断下滑,未来个股的两极分化会异常明显,这一点我相信大家是认同的。就在今天,贵州茅台再创历史新高,盘中突破1800元,一手茅台18万,基本上隔绝了大部分散户的参与机会。而与此同时,市值不足50亿的小票数量,在A股市场中占比超过40%!
而在这个时候出台该办法,更多的也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引导,按照目前的评级标准,市场上正常类评级的公司可能只有一半,最多不过60%。在此也希望广大投资者朋友,能够在未来市场两极分化的大趋势中,站到对的那一方!
一家之言,不足为凭;股市有风险,买卖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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