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近年来,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以及监管引导下,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大幅提升。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9月27日,上市公司发布的现金分红计划累计金额达1.35万亿元,其中,2020年年报披露的计划分红金额合计12525亿元,2021年中报披露的计划分红金额合计939.51亿元。目前,上述分红方案中,已实施金额达1.26万亿元。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整体分红意识增强,今年呈现分红金额和分红比例“双高”的特点。对于目前依旧存在的“铁公鸡”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将分红与税收、融资挂钩等。
连续4年分红破万亿元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以‘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2020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1.3万亿元,连续3年分红总额突破万亿元。”近日,在第四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
若结合2021年的现金分红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分红已连续4年破万亿元。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梳理,综合2020年年报和2021年中报数据来看,有21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超过百亿元。
“今年上市公司分红呈现出分红金额高、分红比例高的特点。”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得益于国内金融市场机制的不断健全,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在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适度提高分红比例;另一方面,得益于国内上市公司上半年整体利润增长良好,有足够的现金流进行分红。
“从金额来看,今年中报披露的现金分红金额创近五年新高。”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积极实施分红,一方面,与今年以来上市公司业绩整体表现突出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监管引导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具有重要意义。汪惠青表示,对投资者而言,现金分红是长期投资者获得投资回馈的重要方式之一。此外,现金分红能够帮助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缓解“羊群效应”。对上市公司而言,高股利支付意愿和水平,能够向市场传递企业盈利状况良好、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商业信用较好的信号,有利于企业受到投资者的持续青睐。从长期历史数据来看,坚持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股价涨幅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对资本市场而言,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有利于培育稳健型投资者,引导长期资金入市,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推动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
24家公司上市超10年未分红
在上市公司整体分红意识增强的同时,仍有“铁公鸡”公司存在。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9月27日,有24家上市超过10年的公司未实施过分红,其中,21家公司上市已经超过20年,有5家为*ST公司。
对于如何遏制上市公司“铁公鸡”现象,粤开证券研究院策略组负责人陈梦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面可以出台相关法规来规范分红情况,另外,完善退市制度,提高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程度,没有足够成长空间且不积极分红的企业,自然而然被市场淘汰。
陈雳认为,针对不同公司,需要区别对待。“对于初创企业而言,由于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对于现金流的需求较大,因此对于其分红可以适度放宽;而对于发展已经趋于平缓、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来讲,现金分红既是义务也是责任。对于这类企业,监管需要严格要求,比如可以要求其建立相应现金分红规定并写入公司章程,同时接受投资者监督。”
汪惠青亦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现金分红制度,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长期亏损、无现金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依法强制退市。另外,还可以通过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引导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分红机制,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一直以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都是政策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不断完善优化,且监管已将上市公司分红与再融资资格进行“绑定”。“十四五”规划纲要则提出,“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
谈及如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陈梦洁认为,针对不分红或者少分红的公司,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关说明。另外,从融资和再融资、税收等层面对公司分红予以奖励或者不达标惩戒,但需注意灵活运用。
陈雳认为,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一方面,需要构建更完善的现金分红机制,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分红;另一方面,对于常年不实行分红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查处是否存在股东利用职权便利实施利益输送的行为,坚决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