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通报地下钱庄及网络炒汇案件
外汇局通报地下钱庄及网络炒汇案件 更新时间:2010-11-7 9:05:48 作为“热钱”跨境流动的渠道之一,地下钱庄一直是外汇局重点打击的对象。
近期,外汇局与公安部门紧密协作,重拳出击,加大对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等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打击力度,破获了一批从事非法汇兑业务的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案件。
这些非法经营主体包括:深圳吴某兄弟二人经营的以吴记东诚商店为掩护的地下钱庄、吕某设立的亚财同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恩平市黄某经营的地下钱庄、刘某等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瑞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李某与他人合作成立的上海摩比佳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兴汇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宝昌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漳州分公司、浙江省台州市百家信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
外汇局要求,各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当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遵守外汇管理法规,严禁通过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非法交易场所和非法交易方式办理业务。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积极主动做好打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有关工作,加大对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维护我国涉外经济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