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国家作用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国家作用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国家作用 更新时间:2010-3-6 0:07:21   ――体系、创新、环境缺一不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中心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活动的集中地,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和参与全球经济金融竞争的重要依托。谁拥有了强大的金融中心,谁就能够掌握国际资本流动、定价、交易等的控制权,取得世界经济金融领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仅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客观要求,也是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推动力、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重要举措。

国际金融中心的内涵特征

金融中心,一般指一个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和活动的集中地,是金融在空间的集聚结果和表现形式。国际金融中心,指国际金融资源的集聚地,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关键组成部分。一般而言,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八个基本特征:

1、强大的经济基础。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必须以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稳定的经济增长为支撑。一方面,经济的发展能够推动贸易和投资的增长、生产规模的扩大,从而产生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收入和储蓄的增长,从而产生对资金的供给。大量的资金供给和需求带动金融机构、市场的集聚以及金融环境的完善,推动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一些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历程,清晰地表明了经济基础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决定性作用。比如,19世纪末工业革命使英国经济蓬勃发展,推动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的繁荣将纽约送上国际金融中心的宝座;20世纪80年代,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因日本经济的腾飞而造就,也因日本经济的起落而消长。

2、发达的国际贸易与优越的区位。国际金融中心在发展初期往往需要国际贸易作支撑,以大量贸易带动资本集聚,因此,国际金融中心往往也是国际经济、贸易和航运中心。比如,纽约一直是美国最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是世界最大海港之一,同时又是石油、有色金属、黄金、天然橡胶、棉花和羊毛的国际交易中心;新加坡位于东西方海运交汇处,是世界重要的集装箱转运港之一。同时,国际金融中心还应有恰当的时区地理位置,便于进行国际金融交易的对接。比如,香港和新加坡都恰好位于纽约与欧洲金融中心交易时间联接时区,能够保证世界金融市场24小时不间断交易。

3、国际金融业务发达,金融机构集聚。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的不断加快和国际金融中心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个金融中心赢得国际外汇交易、国际银行贷款、跨境兼并金融服务,以及国际债券发行与交易等方面业务的能力,成为衡量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针,而跨国公司则是这些金融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国际金融中心服务的主要对象。因此,国际金融中心均以大量的国际金融业务和国际金融机构集聚为基础。比如,伦敦聚集了近500家外国银行、180多家外国证券交易中心、世界前20大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额达到1.8万亿美元,占全球外汇市场的30%以上;金融衍生品交易占全球的43%;布伦特原油交易量占全球交易量的2/3;同时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市场和黄金交割中心。

4、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相对开放、自由的市场体系。多层次金融市场包括金融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票据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等。对于国际金融中心而言,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有利于发挥金融中心的规模经济与集聚效应,扩大金融中心辐射的深度与广度。同时,对国内外金融机构而言,开放、自由的市场体系意味着较低的进入成本,因而能够使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流动与集聚,增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5、较少的外汇管制,相对自由的货币兑换。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所在国的货币一般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否则以该国货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的交易、资本输出、结算等都将受到限制,以该国货币为基础的金融创新也将受到制约。比如,美国、英国均没有外汇管制,几乎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都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美元、英镑能够自由兑换世界任何国家货币,这使得全球金融资本能够自由进出纽约、伦敦,大大推动了其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

6、有利于创新而又不失规范的监管体系。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历史看,一方面政府要进行严格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又要提供相对宽松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创新,保持金融中心活力和自身发展能力。前者是保证国际金融中心持续发展的前提,后者是保证国际金融中心动态特征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讲,有利于创新的监管体系是国际金融中心的生命线。

7、发达的信息资讯行业,良好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业是管理风险的行业,与风险直接相关的是不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直接相关的是信息,金融中心需要能够大量实时、客观反映市场、机构、工具和产品变化的信息,这就需要高质量的金融基础设施,比如征信系统、清算系统,高效率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比如,伦敦是世界领先的两大国际法律服务中心之一,全球六大法律公司中有五家将基地设在伦敦,全球83%的顶级律师事务所将总部设在伦敦。

8、大量的一流国际金融人才。金融业是专业性强、知识密度高的行业,人才是金融业的核心要素,也是金融机构最重要的竞争优势。金融中心需要大量的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管理、外语等方面的人才,一个具有充足人力资源供给的地区自然对金融机构具有吸引力。国际金融中心的活力和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特别是金融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当前,国际大都市金融人才占从业人数的比重,纽约、伦敦达到11%,香港达到14%。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作用

如果从13世纪的佛罗伦萨算起,国际金融中心已经有800多年的发展历史。综观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史,国际金融中心并非在一国一地固定不变,而是不断漂移的。从15世纪的威尼斯,到17世纪的阿姆斯特丹,再到19世纪的伦敦和20世纪的纽约,以及如今亚太地区的新兴金融中心,这些国际金融中心的漂移往往意味着时代的更替,以及金融中心所在国经济中心地位的兴衰。

13世纪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可以看做是最早的国际金融中心。当时,佛罗伦萨的银行家们既善于同北欧国家打交道,又便于同热那亚和威尼斯的海洋经济沟通,他们为英国国王提供战争所需的资金,也帮助教皇征缴来自英国的供奉,这种繁荣一直持续到14世纪40年代。之后,由于英王爱德华三世无法偿还贷款,同时1348年席卷欧洲的黑死病也抑制了人们的消费,导致佛罗伦萨的金融业逐步衰落。

从15世纪开始,热那亚和威尼斯开始取代佛罗伦萨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在热那亚,每个季度都有交易会举行,来自西班牙的商人将白银兑换成黄金,并将黄金运往安特卫普,作为西班牙军队的军饷。热那亚的商业银行家经常从欧洲将贵重金属贩往亚洲,并逐步成为货币信贷流通专家。当时一些管理债务的创新方法,被后人看做是早期利率掉期和证券化的雏形。同样作为海洋经济的威尼斯,凭借地处欧、亚、非三大洲贸易交汇要冲的区位优势,一跃成为当时整个西方世界的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其银行、票据交换、货币兑换等金融行业非常发达。

16世纪的国际金融中心转移到了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安特卫普同样是以大量物资贸易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金融中心。各国商人到安特卫普交易,安特卫普向交易者提供金融服务,开展债券融资,发展保险业,进行房地产投资,为外汇和利率投机交易提供场所等。在这一过程中,它逐步成长为当时的国际金融中心。

到了17世纪,荷兰阿姆斯特丹成为当之无愧的国际金融中心。阿姆斯特丹是荷兰最大的城市和第二大港口,优越的区位优势使其成为东方贸易的重要港口,并推动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银行是历史上第一家取消金属币兑换义务而发行纸币的银行,同时也是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阿姆斯特丹还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是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此后,17世纪发生的“郁金香泡沫”事件导致荷兰经济从此走向衰落,阿姆斯特丹也随之丧失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19世纪,英国进行了工业革命,经济快速增长,一跃成为当时最为强大的殖民主义国家。凭借出色的机构、优良的海港以及中心的地理位置,伦敦对外经贸活动日益频繁。当东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相继上市之后,股票的销售和流通更加顺畅,伦敦逐步登上国际金融中心宝座。经济与金融的良性循环使得伦敦一直稳居国际金融中心金字塔的顶端。

19世纪后半叶,美国纽约也登上了金字塔的顶端。早在17世纪中后期,无与伦比的天然优势就给纽约带来了商业和贸易的繁荣。伴随着经济的繁荣,场外股票交易逐渐在纽约的华尔街兴盛起来。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华尔街成功帮助北方政府进行了大规模战争融资,纽约也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超越费城和芝加哥成为美国金融中心及仅次于伦敦的全球第二大金融市场。两次世界大战使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第一次世界大战推动纽约超越伦敦,成为世界第一大金融中心;第二次世界大战、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签订、战后“马歇尔计划”的实施等,推动美元取代英镑取得霸主地位,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保持至今。

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日本、亚洲“四小龙”和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亚太地区逐步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动力,并推动了东京、香港、首尔、上海、孟买等一批新兴金融中心的出现,国际金融中心出现了向亚洲加速漂移的态势。

纵观国际金融中心800年漂移史,可以发现,有几条主线始终贯穿其中:

1、金融创新是国际金融中心漂移的主要推动力。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最具核心作用的因素和力量,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变迁的最主要推动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就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很多城市都具有区位上的优势,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还要靠机遇和政治运气。而能否把握机遇与运气,就要依靠各个城市金融创新能力的高低。从早期佛罗伦萨银行家运用代收的教皇供奉作为收购羊毛的预付经费等商业银行的信用手段创新,到热那亚关于掉期交易的创新,再到威尼斯关于中央银行机制的探索,再到阿姆斯特丹关于股票交易所的设立,都可以看到金融创新的影子。

2、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动力从传统工具到衍生产品。尽管早期国际金融中心曾出现过掉期、期权等衍生产品的创新,但都是零星的和不成规模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以期货为代表的衍生产品创新成为金融创新的主角。特别是随着金融定价理论及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复杂化。全球金融衍生品交易规模从1976年不足金融交易总额的1%上升至目前的80%以上。

3、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依托从银行到市场。在国际金融中心漂移过程中,银行和金融市场是其先后依托的主要金融组织形式。17世纪之前,国际金融中心所依托的主要金融组织形式是银行机构。比如,佛罗伦萨素有“银行城”的美誉,以佛罗伦萨为中心向外拓展企业的著名银行多在欧洲各大商业重镇设有分行。17世纪之后,随着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的建立,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并取代银行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依托,成为现代国际金融中心的最主要特征。伦敦、纽约等现代国际金融中心无一不具有非常发达的金融市场。

4、国际金融中心内涵从资金到定价权。定价权意味着话语权,当前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最重要的内涵,也是各大国际金融中心竞争的焦点。比如,伦敦是世界黄金结算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和伦敦洲际交易所都是全球原油期货的定价中心;纽约、伦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走势,对全球各大股市具有风向标作用。

上海可能崛起为继纽约、伦敦之后世界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

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一项国家战略。早在1991年,邓小平同志视察上海时就指出,“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新飞跃”。2001年5月,国务院批准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提出要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当前形势下,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有利条件和机遇。第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客观上需要一个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第二,经过多年发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已经具备了很好的基础。截至2009年底,上海集聚各类金融单位787家,其中银行业132家,证券业93家,保险业307家;在沪经营性外资金融单位数达到170家。第三,国际金融危机加速全球金融版图重组和国际金融格局调整,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

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必须坚持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和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分步骤、有阶段、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

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要素

金融市场是现代金融业的核心,现代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依托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尤其是建立具有功能中心特点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市场更是必不可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任务是,不断拓展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增强金融市场配置国内外金融资源的能力。为此,必须加快上海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战略转型。

1、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直接融资比重偏低,过去10年中国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一直徘徊在10%左右,而日本、德国、美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达到50%-70%;二是债券市场发展明显滞后,发达国家的公司债券融资比例往往是股票融资的6-7倍,而我国公司债券仅占直接融资总额的30%左右;三是市场之间不连通,银行间市场、交易所之间连接没有打通,资金、资源难以流动。要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进一步巩固发展主板市场的同时,大力发展债券、期货、各类金融衍生品、创业板、OTC等资本市场,加快建设信贷转让市场,推进境外企业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当前,特别要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探索发展市政项目收益债券、外币债券等其他类型债券,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建设及其协调发展,以解决目前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问题。

2、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功能。金融市场除了融资功能外,还具有资源配置、风险分散、财富成长等功能。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于看重融资功能,忽视了其他功能,导致企业上市“圈钱”现象突出,不利于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要加快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更加注重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分散市场风险、促进价值增值的功能,更加注重利用金融市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功能,使金融市场建设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形成良性互动。

3、加快蓝筹股上市步伐。与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相比,目前上海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证券市场规模偏小。上海一年的外汇交易量仅相当于香港一天的交易量和伦敦1/3天的交易量,上证所股票市值仅为纽交所的1/10,上市股票数仅为纽交所的1/4。二是市场投机色彩较重、波动性大。要加快补充金融市场的蓝筹股群,稳步扩大我国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提升金融市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治理水平,促进金融市场稳定。

4、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市场开放。目前,尽管海外资金可以通过QFII间接投资于我国金融市场,但总体而言我国金融市场还是一个比较封闭的市场。比如,上市公司中外国公司的比重,伦敦是20%,纽约是14%,上海还没有一家外国上市公司,这与国外证券交易所竞相来中国争夺优质上市公司资源形成了鲜明对比。要在风险可控、监管手段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市场开放。一是争取上海证券市场国际板尽快推出,吸引国外优质企业前来上市,提高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二是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试点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三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逐步提升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和国际货币的功能,最终实现人民币资本账户自由兑换,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和世界主要的储备货币之一。

金融创新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推动力量

金融创新是推动国际金融中心漂移的最主要力量,金融业的发展历史,本质上也是一部金融创新史。和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金融创新尚处于较低层次,金融产品单一,金融体系运作效率较低,还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对金融巨大而多样化的需求。要充分发挥上海金融市场种类齐全、金融机构体制健全、金融发展环境良好的优势,积极稳妥开展金融制度、产品、业务、机构等创新,在创新中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完善。

1、金融制度创新。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的方向是建立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体系。一方面,要加大自上而下推进金融制度创新的力度,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培育人民币汇率的市场机制,逐步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金融调控制度;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自下而上推动金融制度创新的力量,提升金融企业在金融制度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其在金融制度创新中的微观主体作用。

2、金融产品创新。目前,我国金融产品品种仍然较少,还不能适应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要求。要积极开展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不断丰富金融产品种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大力发展各类债券产品,逐步扩大公司债发行规模,加快发展资产支持债券,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推进外币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的创新发展。二是稳步发展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加快推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外汇期货、黄金ETF等金融衍生产品,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三是积极培育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各类衍生产品。

3、金融业务创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现有金融业务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凸显,对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日益突出。要加快在上海开展金融业务改革创新,以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业务多样化的需求。一是研究制定促进私人银行、券商直投、离岸金融、信托租赁、汽车金融等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快推进金融综合经营步伐,有序开发跨机构、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业务。三是推动金融业务与电子商务融合,促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子支付、电子货币等新型金融业务发展。

4、金融机构创新。相比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当前上海金融机构规模普遍较小、数量较少、国际竞争力较弱,难以形成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有效支撑和带动。要加快上海金融机构创新和建设,着力形成发达、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一是推动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二是推动私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吸引国际知名私募股权基金公司落户,努力把上海打造成中国的PE中心。三是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积极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保障

根据《伦敦城全球金融中心2009年指数报告》显示,人、商业环境、市场准入、基础设施、综合竞争力5个指标中,商业环境被调查者认为是最重要的因素,其被提及的次数几乎等于其他领域被提及次数的总和。经过多年发展,上海金融生态环境已位居国内前列,但与伦敦、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现阶段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的前提下,推进上海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以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监管环境建设。

1、金融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国际金融资本进入的基本条件。金融活动需要法律制度规范交易行为,金融安全需要法治进行保障,金融纠纷解决也需要一个公平高效的司法和仲裁体系。目前,我国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一些立法领域还存在空白,尚未形成完整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因此,上海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要在国家指导帮助下,大胆探索。一是加快形成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地方法规体系,协助形成既切合我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税收和法律制度。二是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纠纷审理、仲裁机制。三是大力发展国际化、高水平的金融法律服务,集聚高素质的金融法律人才。四是在全社会培育良好的金融法律意识。

2、金融信用环境。金融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银行的信用等同于政府信用,保证了金融活动的顺利进行。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逐步退出市场,不再为金融机构的信用背书。但与此同时,我国金融业并没有建立起市场化的金融信用体系,这导致金融信用缺失问题日益突出,金融道德风险加大。一个典型现象是,当前银行业“惜贷”与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较弱。因此,改善金融信用环境迫在眉睫。一是以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为载体,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二是促进会计、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发展,推进第三方信用评级。三是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行业自律公约和监督机制。四是建立金融失信披露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守法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3、金融监管环境。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表明,如果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发展将失去控制。目前,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与金融混业经营和监管的发展趋势相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力较小,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不够。要加快完善上海金融监管体系,着力形成既有利于金融创新又确保金融健康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加快制定金融监管地方法规,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监管平台和制度。二是加强金融监管协作,包括金融监管部门与其他行业的协作、地方政府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等,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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