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中)
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更新时间:2010-6-24 0:00:27 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海关总署本级和所属2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海关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5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海关总署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129 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 128 036万元;海关总署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86 75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5 552.2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2 483.7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海关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88 032.4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9.7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786.5万元,其中2009年3316.1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42%;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8 234.28万元。上述问题对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推进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初步建成覆盖所有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支出1415.50万元。 2009年,海关总署将基本支出1415.50万元,用于海关中国档案出版业务仓储用房项目设备、绿化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支出。 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涉及金额709.3万元。 2009年,海关总署给基层海关配送图书等4项活动支出709.3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制作电视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008年至2009年,海关总署安排财政资金102万元专项用于拍摄电视片,至2009年底实际已支出167.3万元,其中餐费52.2万元,但电视片仍处于论证或编审剧本阶段。 接受虚假发票或不合规票据报账201.84万元。 2008年至2009年,在海关总署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123张为虚假发票或不合规票据,报账金额合计201.84万元。 所属海关存在的问题。 1.2005年和2006年,根据山东省寿光市和高密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潍坊海关购买价值69.08万元的2辆汽车和价值150万元的职工住宅;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无偿提供1辆价值20.75万元的轿车供潍坊海关使用;2009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的潍坊海关办公楼,其到位建设资金1.11亿元中,除潍坊市各级财政提供的资金外,有1200万元为潍坊市政府从潍坊柴油机厂等9家有进出口业务企业筹集的资金。 2.2009年,所属海关在基本支出中安排项目支出3354.20万元,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和住房公积金200.36万元。 3.2009年,所属7个海关无预算或超预算支付住房补贴、提租补贴和缉私局人员经费等共计6866.89万元。 4.2009年,所属5个海关未将下属事业单位上缴收入及支出纳入决算报表反映,少计收入3899.15万元、支出2531.24万元。 其他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至2009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食堂资产405.74万元,未并入该服务局的财务决算报表。 2.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采购电脑、服务器、计算机软件和打印机等设备支出996.55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3.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海关出版社、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和中国海关学会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共有13张为虚假发票或不合规票据,报账金额合计33.2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制作电视片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追索真实票据,制定和完善相关环节票据监管和审核报账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潍坊海关通过地方政府由企业出资为其购买职工住宅、汽车等问题,要求退还上述无偿占用的企业资产;对无预算或超预算支付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缉私局人员经费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收支及资产未纳入决算的问题,要求及时纳入收支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关总署应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支出的财务管理和跟踪监控,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海关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关总署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提出今后要加强管理,特别是服务类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提出今后要加强审核,已向有关企业索要回部分正规发票。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海关总署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17 078.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质检总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 948 695.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1617.4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86176.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0.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02.16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2.47%。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支出313万元。 2009年,质检总局在检验检疫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离退休干部医疗费共计313万元。 多计支出47万元。 2009年,质检总局在向所属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拨付培训经费583.56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至2009年底实际结余47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 所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多计支出1227.19万元。 2009年,所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国家标准制修订等项目经费1631.04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至2009年底实际结余1227.19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 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182.9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截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的176.1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所属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09年度收取的项目许可证和资格证书工本费6.86万元,均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所属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存在的问题。 1.该院扩大范围支出,在公益研究项目课题经费中列支人员工资等154.49万元。 2.2005年至2009年,该院将对外开展食品和工业品检测取得的收入2677.5万元,放在其3家下属单位核算,未纳入院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上缴;对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测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财务账簿统一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规范预算执行程序,切实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并加大对所属科研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质检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通报了审计情况,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部分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对部分单位多计支出、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管理等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会计科目,将资金统一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质检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质检总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无线局、广播科学研究院,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广电总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92 08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4 777.58万元;广电总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07 531.7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4552.8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29 333.3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8%。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 467.65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37%,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32 475.56万元。上述问题对广电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广电总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部门预算中编制补助地方预算37 717.80万元。 2009年,广电总局在部门预算中编列补助地方广电专项工程预算37 717.80万元,造成部门预算支出和补助地方支出不够准确。 项目支出结余管理不够规范。 1.截至2009年底,广电总局拨付13家单位的项目资金累计结余4577.03万元,未记入项目支出结余。 2.在编制2009年预算时,广电总局未统筹安排“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等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在这两个项目以前年度结余2176.95万元的情况下,又申报预算2000万元,造成年末累计结余2155.68万元。 所属无线局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无线局所属的33个单位挤占项目经费13 551.41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不足。 2.2009年,无线局在卫星转发器租金项目结余足够当年使用的情况下,申报该项目预算800万元,年底全部结余。 3.2006年至2009年,无线局及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节目传输等收入18 554万元,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4.2009年底,无线局所属部分单位在未收到货物的情况下,按对方开具的发票虚增库存材料1323.57万元,造成决算多计列库存材料。 所属广科院存在的问题。 1.广科院2007年以购买调频调幅测试仪和模拟电视测试接收机的名义申请的190万元,至2009年底已全部用于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他支出。 2.2007年至2009年,广科院在项目支出中超范围列支人员津贴补贴、招待费等共计590.09万元。 3.广科院及所属企业2006年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招展业务的代理商,至2009年底共支付代理费2440.86万元。 4.2008年至2009年,广科院超出规定的标准发放津贴补贴1197.26万元。 5.广科院将拆迁补偿款等收入放在往来账核算,造成2009年决算少反映结余466.59万元。 其他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8年,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 76 188.8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2009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取得价值3240万元的房产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统一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部门预算中编制补助地方预算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解决;对少计项目支出结余的问题,要求收回并对项目进行清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统筹安排使用以前年度专项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统筹专项结余资金,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对无线局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并商财政部解决;对无线局项目预算结余的问题,要求报财政部门后抵顶下一年度财政拨款;对无线局节目传输等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清理收回并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对无线局所属部分单位虚增库存材料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并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对广科院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的问题,要求广电总局收回资金,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广科院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对广科院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展会代理商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规定;对广科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广科院将收入在往来款核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国有股权转让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如实上报财政部,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妥善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清理并规范所属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自办公司,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高度重视,正在组织进行整改,还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专项工作方案》,从2010年5月起开始为期两年的清理规范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附表1:广电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广电总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6 73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 461.03万元;新闻出版总署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69 758.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6 975.4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预算支出共计84 487.1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7.41%。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15.97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2.9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139.96万元。上述问题对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拨代支导致多计项目支出2240.60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在将73个项目或课题经费共计3180.66万元拨付给执行单位时,直接计作支出。这部分经费至2009年底结余2240.60万元。 动用以前年度结余2592.25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将以前年度结余39.80万元用于“机构运行”支出,2552.4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超支部分。 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49.9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的报账凭证中,有业务真实但凭据虚假的发票432张,金额共149.9万元。其中,本级29.66万元,信息中心120.24万元。 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支出332.09万元。 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购买电子保密柜、支付窗帘加工制作费和广告宣传费等支出332.09万元,均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35万元。 2009年,所属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为新闻出版总署垫付读书活动支出35万元,并在该研究所“事业支出”中列支。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中华版权代理中心和人民出版社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分别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42万元和178.32万元,用于项目支出。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以“物业管理保洁费”、“劳保用品”、“食品款”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7.55万元,用于为该中心职工购买购物卡。 3.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将新闻出版总署拨付的项目经费82.9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4.2009年10月,所属教育培训中心未经政府采购,支出19.88万元购买1台轿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今后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和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认真纠正;对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的问题,要求全额归还,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追回资金,并调整会计科目和决算;对所属信息中心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信息中心调整会计科目和决算,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应严格预算管理,按项目执行进度和实际支出拨付资金,并严格监督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促进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成立了5人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多计项目支出的问题,准备对委托项目和课题进行清理;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规定今后没有支出预算的一律不予支出,需要调整预算的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对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更换为符合规定的发票195张,金额105.23万元;对未归还所属单位垫付资金的问题,已于2010年5月全额退还给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对机关服务中心虚列支出的问题,已于2010年5月从领取购物卡的职工的工资中扣回。此外,新闻出版总署还完善了费用报销、外事礼品采购和管理、会议和会议费管理、租用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 附表1: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35 13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 915.36万元;安全监管总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33 627.1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07.2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7 678.3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0.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72.42万元,其中2009年955.5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4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7033.4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06.43万元。上述问题对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修订完善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预算资金核算和资产管理,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年初预算4243.18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 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部门预算中,有4018.18万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未经财政部批准,该局自行下达给所属单位;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编报2009年预算时,只填报了基础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225万元,至8月和9月才陆续明确具体项目。 自行调整预算2307.2万元。 2009年,安全监管总局未经财政部批准,将本级项目支出预算1713.96万元调整至所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单位;将所属培训中心、安科院项目支出预算485万元调整至本级;将所属离退休干部局离退休经费预算108.24万元调整至所属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 扩大范围支出900万元。 2009年,安全监管总局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物业费900万元。 差旅费超预算支出313.07万元。 2009年,安全监管总局基本支出中,差旅费超预算支出313.07万元。 少计收入96.6万元。 至2009年底,安全监管总局将96.6万元收入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未计作收入。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安科院在项目经费中报销以会议费等名义取得的发票34.75万元,资金实际用于购买消费卡以及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劳务费等。 2.2009年,所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使用公用经费20.83万元弥补人员经费超支。 3.2008年,所属研究中心用课题项目经费结余116.84万元弥补年度事业经费超支。 4.2009年,所属煤炭总医院未按规定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价值170万元的电梯设备,而是自行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5.至2009年底,所属宣教中心一直未将以前年度装修改建支出100.13万元转增固定资产,造成决算少计资产。 6.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53.46万元存放在所属企业,未纳入本单位会计账簿统一登记和核算。 7.所属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5月挪用职工售房收入156.24万元购买别墅一套;于1993年5月购得的广东省阳江市7216平方米土地至审计时仍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细化、自行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解决人员经费缺口问题,并调整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差旅费超预算支出和采购设备未委托采购中心采购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少计收入和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房屋出租收入未统一登记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账内核算,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挪用职工售房收入购买别墅、土地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要求归还被挪用的售房收入,调整账目和报表,尽快处置或充分利用长期闲置的土地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应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细化项目申报内容,加强精细化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审计期间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自行调整预算的问题,已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调回本级。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会计科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煤炭总医院提出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进行采购。对土地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考虑采取转让、挂牌出售等方式,尽快将土地资产变现。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旅游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旅游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33 26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 588.63万元;旅游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5 106.5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37.9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32 314.6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7.1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76.6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4.8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136.98万元。上述问题对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提高了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支出90.52万元。 2009年,旅游局在部门机动经费中列支90.52万元,用于支付交通费和物业费。 动用上年结余1136.98万元未纳入本年预算。 2009年,财政部批复旅游局红色旅游教育培训等6个项目预算支出283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合计3966.98万元,其中动用上年结余1136.98万元未纳入本年预算。 使用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1.06万元。 2009年,旅游局本级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9张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共计11.06万元。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证书文本制工本费和饭店星级示牌工本费制作2个项目经费中列支54.69万元,用于支付与该项目无关的聘用职工工资和加班费等。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旅游出版社和中国旅游协会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17张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共计13.07万元。 3.至2009年底,所属信息中心2个建设项目资金净结余1407.34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和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账目;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本年预算的问题,要求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准确测算项目结余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对使用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索取真实发票,并加强对发票的审核把关;对项目净结余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要求责成信息中心将结余资金按规定上缴国库和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旅游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反映部门年度预算的全部收支情况;增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对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旅游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旅游局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正调整相关账目;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本年预算的问题,在编制2010年预算时已将结余上报财政部并纳入预算;对使用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重新索取真实发票,并出台了《关于防止假发票流入机关的通知》;对信息中心项目净结余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情况上报财政部,待批准后上缴国库。 附表1: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旅游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9年,宗教局在“应急工作经费”和“互联网管理”等项目中列支240.83万元,用于未列入预算安排的局政务内网改造等支出;在局本级7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275万元,用于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所属培训中心在“购置办公设备及常年培训费”项目列支23.39万元,用于局机关食堂购买厨房设备支出。 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放津贴补贴378.74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宗教局未报经批准,在“行政运行”支出中列支全体在职人员“加班费” 94.95万元,其中2009年33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宗教研究中心、培训中心自定标准违规多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283.79万元,其中2009年109.18万元。 动用部门机动经费82.75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至2009年底,宗教局未报财政部备案,将“部门机动经费”项目预算82.75万元全部安排了支出。其中,违规提取工会经费12.88万元。 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395.02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内部招待所、培训中心及局机关食堂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金额共计395.02万元,其中2009年70.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中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研究解决;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停止发放;对动用部门机动经费未报备案的问题,要求补办备案;对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报账凭证审核,并索要正式发票替换虚假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严格按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规范和加强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的监管,避免虚假发票报账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宗教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本级扩大范围支出、从部门机动经费中提取工会经费的问题和所属培训中心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账目;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的问题,已停止发放。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组织和实施本单位预算。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至2009年底,侨办2007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北新桥海棠院更新改造”项目资金70万元,仅支出10.51万元,形成净结余59.49万元;2008年度和2009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离退休干部用房修缮”等4个项目资金510万元,仅支出65.34万元,形成结转资金444.66万元。 扩大范围支出92.5万元。 2009年,侨办在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项目经费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92.5万元。 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 侨办代编的机关服务中心年初预算中,未包括其事业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部门决算中也未包括其资产、负债及部分收支。其中,2009年少计资产4230.74万元、负债190.14万元、事业收入449.80万元、事业支出1050.76万元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0万元。 所属2家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57.18万元。 2009年,在侨办所属华文学院、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35张,报账金额合计57.18万元。 所属中国新闻社存在的问题。 1.至2009年底,该社2001年安排的购置住宅项目预算1000万元仍未执行,造成资金结余。 2.至2009年底,该社投资的7家企业资产和负债总额分别为4692.64万元和3595.29万元,但该社未汇总编制这些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将净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对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未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重新索取真实发票,并加强对发票的审核把关;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决算报表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汇总编制,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进一步增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所属单位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侨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已将净结余59.49万元纳入2011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预决算不完整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已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已将大部分虚假发票退回更换;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该社提出将待被投资企业纳税申报完毕后,汇总编制其财务决算报表,并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法制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法制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623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60.36万元;法制办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904.7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31.0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法制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235.7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361.8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2960.22万元。上述问题对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531.11万元。 法制办在编制2009年度部门预算时,代编所属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共计531.11万元。 项目预算36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2009年,法制办未将项目预算360万元细化到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所属单位,而是全部编列在办本级预算中。 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451.81万元长期闲置未清理。 至2009年底,法制办2001年至2003年形成的基本建设资金净结余451.81万元,长期闲置未清理。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将其以前年度未纳入法定账户核算的资金结余284.42万元转入了机关服务中心的账户,仍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清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代管经费734.50万元,致使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 3.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法制出版社以前年度按出版书籍总码洋36%至70%的比例在成本中计提的劳务费,尚有2960.22万元挂账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逐级编报支出预算,规范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未清理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需改变资金用途报财政部审批;对信息中心部分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该项资金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清理代管经费的问题,要求将该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多计提劳务费并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据实核算成本费用,调整相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法制办应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法制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和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正在研究采取措施解决;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未清理的问题,已向财政部报告清理;对信息中心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的问题,该中心单独设立的账户已取消;对机关服务中心未清理代管经费的问题,将在编制今年预算中统筹解决;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多计提劳务费并长期挂账的问题,已要求该社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附表1: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法制办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科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 694 71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 671 144.53万元;中科院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782 112.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12 597.9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280 077.2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0.3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101.28万元,其中2009年5554.61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98%;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14 642.5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6299.39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年初预算209 088.5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 在中科院2009年部门预算中,有209 088.52万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影响预算的及时批复和执行。 投资收益1892.94万元长期留存在所属公司未收回。 截至2009年底,中科院仍将所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代收的1892.94万元投资收益,留存在该公司,未收回院本级核算和管理。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7个所属单位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国家实验室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支出6101.27万元,主要是列支管理费、工资、购车款、办公用品和工程改造款等。其中:大气物理研究所2212.61万元,化学研究所2008.84万元,生态环境研究中心614.33万元,植物研究所569.40万元,物理研究所401.04万元,声学研究所143.93万元,半导体研究所151.12万元。 2.2008年,所属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情况下,将科研项目经费5122万元用作其银行贷款的担保金。 3.2009年3月,所属光电研究院未经中科院和财政部批准,自行决定购买位于海淀区中关村东南小区的办公用房,至2009年底已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购房款432万元。 4.至2010年2月,所属物理研究所对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315.98万元、大气物理研究所已列支的聘用临时工劳务费余额55.89万元,均未在两家单位的账表中反映。 5.2007年至2010年2月,所属大气物理研究所部分试验楼对外出租收入232.13万元,应缴未缴房产税共计27.85万元。 6.5个所属单位往来款4006.73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声学研究所1249.15万元,半导体研究所377.09万元,化学研究所497.86万元,植物研究所434.07万元,大气物理研究所1448.56万元。大部分款项挂账3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对投资收益未收回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收回;对所属7个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经批准购置资产以及违规担保的问题,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对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对房租收入未缴纳房产税的问题,要求补缴相应税款;对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积极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督促所属单位严格预算和资产管理,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科院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投资收益未收回的问题,已收回院本级核算和管理;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化学研究所和半导体研究所已作调账处理,并部分归还了课题经费;大气物理研究承诺在两年内调账处理完毕。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中科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科院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程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程院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977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73.28万元;工程院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966.2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9.9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支出9424.7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69.76万元,其中2009年1137.9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2.07%;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528.64万元。上述问题对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有效,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经批准调整预算1175.79万元。 2008年以来,未经财政部批准,工程院将“综合楼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会议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科技展品及其他”项目预算中的1175.79万元,调整用于岗亭制作安装等项目支出,其中2009年1049.63万元。 扩大范围支出578.71万元。 1.2007年至2008年,工程院在提取的课题管理费中列支272.53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在办公楼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职工住宅的取暖费和物业管理费50.07万元。 2.2009年,工程院将部分公用经费结余转入职工福利基金,并从中列支人员经费173.84万元;直接在公用经费中支出人员经费82.27万元。 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劳务费119.90万元。 2008年至2009年,工程院在专项经费中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机关人员劳务费119.90万元,其中2009年58.30万元。 所属《中国工程科学》杂志社存在的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该杂志社以中国工程科学理事会的名义,向相关企业和单位收取会费140万元,其中2009年30万元。 2.2008年7月,该杂志社向外单位人员支付承揽赞助和广告的报酬34万元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2008年5月和12月,工程院分别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办公楼基建捐赠款50万元和2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将预算调整情况报财政部批准;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并相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机关人员劳务费的问题,要求尽快出台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发放津贴补贴的规定;对《中国工程科学》杂志社违规收取会费等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按规定加强管理,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对违规接受办公楼基建捐赠款的问题,要求加强基建管理,上述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入固定资产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程院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程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问题,提出今后将认真做好项目预算并严格执行;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将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劳务费等问题,将及时追回相关资金;对《中国工程科学》杂志社存在的问题,已责令该社严格规范财务开支与管理;对违规接受办公楼基建捐赠的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附表1: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工程院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行政管理局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气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气象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854 86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2 510.85万元;气象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842 181.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 684.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气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10 677.1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2.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219.99万元,其中2009年2106.61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9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896.59万元。上述问题对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多项预算管理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自行安排项目预算1819万元。 2009年,气象局在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报告厅改造工程”项目预算1819万元,当年实际支出973.33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其他项目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预算126万元不细化。 在气象局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中,法制建设及行业标准化规范项目预算126万元,仅列示为“气象行政执法和法制建设经费”及“行业标准建设经费”两项内容,未作进一步细化,不利于规范预算执行。 扩大范围支出46.61万元。 2009年,气象局办公室在气象专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中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万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支出33.05万元。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所属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三峡工程气象保障服务系统等3个基本建设项目2008年底已完工,结余资金135.51万元,但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2.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从“空中水资源监测技术研究”等9个课题中列支办公费等196.59万元,其中2009年列支83.21万元。 3.2007年至2009年,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3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超预算列支差旅费等60.8万元;在6个公益性行业项目中超预算列支劳务费等96.99万元。 4.2007年至2009年,所属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未将承担科技部、自然基金委员会等部门课题收入606.94万元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其中2009年242.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安排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补报审批手续,并将挪用资金归还原渠道;对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将违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行政管理局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对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扩大范围支出、超预算列支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对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课题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气象局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报内容,规范预算编制和批复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气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气象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对自行安排项目预算的问题,已报发展改革委审批;对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推进气象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气象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级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将项目经费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账务处理;对行政管理局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行政管理局已编制完成3个项目的决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36个二级预算单位和300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对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309.44万元。 所属天津、内蒙古等4家银监局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共计309.44万元,其中2009年280.91万元,包括在公用经费科目列支人员经费等225.51万元、项目支出与公用支出相互挤占挪用13.16万元、超标准发放通讯补贴34.91万元和科目之间相互串用7.33万元。 少计收入556万元。 所属浙江、湖北等3家银监局将地方财政拨付的经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556万元,其中2009年281万元。 此外,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还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预算申报和审批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银监会本级及部分所属单位纠正问题,并按规定调整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在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及时作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核算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银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纠正,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同时调整账目;对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将地方政府拨付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申报和审批不规范的问题,银监会已进行整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180.97万元。 2009年,所属陕西、厦门等证监局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85.38万元;安徽、江西等证监局在“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中列支职工津贴补贴58.8万元;陕西、安徽证监局在“稽查办案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15.82万元;安徽证监局通过扩大提租补贴发放范围等方式为该局职工发放津贴补贴20.97万元。 少计收入16.57万元。 2009年,所属云南证监局将办公楼租金收入12.37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安徽证监局未将地方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4.2万元计入收入。 此外,证监会还存在使用和收受信息不实的民航电子客票报账、一些固定资产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及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并按规定调整账目;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尽快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证监会在审计前对其本级和所属36个派出机构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及少计收入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并加强了财务审核和管理;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支出53.73万元。 2009年,所属广东保监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32.94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15.75万元;上海保监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5.04万元。 提高标准支出213.71万元。 2007年至2009年,所属四川保监局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等共计206.34万元,其中2009年发放34.46万元;2009年,所属广东保监局超标准发放职工津贴补贴7.37万元。 少计收入188.5万元。 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上海、辽宁和四川保监局少计地方财政补贴收入188.5万元,其中2009年72.89万元。 用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58.1万元。 2009年,所属四川保监局使用虚假机票报账,套取资金58.1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贴补贴。 此外,保监会本级和部分保监局还存在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保监局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支出、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整改并调整账目;对四川保监局用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有关款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其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责令相关单位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进一步严格财务和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范围与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津贴补贴发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部分保监局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责令其按照有关法规调整账目;对部分保监局提高标准支出的问题,已责令其停止发放并调整账目;对少计收入的问题,上海、辽宁等保监局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其收入已在年度决算报表中予以反映;对四川保监局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逐步组织清退,四川保监局已清退25.61万元。其他管理不规范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 003.8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社保基金会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0 169.7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65.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了社保基金会全部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88.03万元,其中2009年150.5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50%;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33.28万元。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量入为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预算执行基本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支出316.34万元。 2008年至2009年,社保基金会在办公用房房租及物业费经费项目中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支出316.34万元。 接受不合规发票报账412.41万元。 2007年至2009年,社保基金会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371.69万元;有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不一致或与实际经济内容不符的发票,报账金额合计40.72万元。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99.13万元。 1.至2009年底,社保基金会于2007年支付425.63万元购置的职工宿舍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2.2009年,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将财政部追加的人员经费573.5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拨到基本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对接受不合规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且更正和补充相关凭证;对购置职工宿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问题,要求尽快补登;对未办理报批手续直接转账的问题,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加大财务报账审核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社保基金会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目;对购置职工宿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已登记入帐。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社保基金会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档案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档案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0 46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 466.86万元;档案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7 763.8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 702.9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档案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4 281.44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7.7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662.11万元,其中2009年3104.58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7.0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352.65万元。上述问题对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扩大范围支出2017.75万元。 2009年,档案局在基本支出中列支1236.98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621.45万元,分别用于无预算的礼堂局部装修、道路改造以及车辆修理、购置礼品等支出;所属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5个项目经费中,分别列支130.62万元、28.7万元,用于购置设备、旅行车及旅游支出。 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造成少计收入800.57万元、支出30.47万元。 至2009年底,档案局将2002年和2005年收到的工程款结余166.88万元和房租收入余额24.91万元放在“暂存款”科目核算;所属中国档案报社将房租等收入65.78万元计入了“其他应付款”;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将课题费等收入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当年收支分别为177.26万元和30.47万元,年末余额为512.53万元。上述造成少计收入800.57万元和支出30.47万元。 少计固定资产2091.64万元。 2009年,档案局新投入使用的配电室改造工程等项目投资总额2091.64万元,已办理了竣工决算,但未作固定资产核算。 接受虚假发票报账33.92万元。 2009年,在档案局食堂伙食费及托管费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金额共计33.92万元。 药品实物管理不够严格。 档案局医务室2003年成立以来购买药品支出共536.30万元,直接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均没有完整的药品出入库记录和实物台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少计收支和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更换为真实发票;对药品实物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档案局应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档案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档案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审计情况,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档案局在审计期间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增加了资产管理人员,全局正抓紧进行资产清理和相关账目补登工作;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已索取更换为正规合法发票,并加强了财务审核。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xls 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信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信访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 83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41.77万元;信访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 438.4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04.6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信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10 544.6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7.33%。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9.71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51%;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8万元。上述问题对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65.89万元。 2009年,信访局用公用经费支付工作人员餐费补贴65.89万元。 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93.82万元。 2009年,信访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日常公务用车维修费、机关办公电话费和办公楼建设纪实片制作费等公用经费93.82万元。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信访局2009年部门预算中,“信访立法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的预算未按实际需求编列,其中4项明细支出预算共计108万元,当年均未执行;“信访法制化建设”等2个项目预算当年执行率分别仅为11.23%和22.95%,年底结转资金57.4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遵守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实际需求编报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信访局应进一步完善预算编报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访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信访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已着手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提出今后将不断改进项目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预算。 附表1: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家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粮食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支出预算2666万元未细化至项目执行单位。 粮食局2009年项目预算中,有13个项目预算共计2666万元年初未细化至项目执行单位,而由该局在执行中自行下达给所属单位。 在局本级预算中安排地方项目支出800万元。 2009年,粮食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山东滨州泰裕麦业有限公司山农12小麦良种繁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支出80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 公务用车超编17辆。 至2009年底,粮食局实有公务用车40辆,超编17辆。其中:局机关用车超编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超编5辆。 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作为该局宿舍楼装修改造等工程款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20张虚假发票,金额合计188.12万元,其中154.44万元工程全部由一人承包并由其提供虚假发票。 2.2009年,所属国家粮油信息中心、标准质量中心和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分别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220.83万元、182.83万元和140.49万元。 3.2007年至2009年,所属科学研究院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改革专项启动费”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经费202.13万元。 4.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科学研究院出租房产租金92.70万元和20万元未纳入两单位财务账册统一核算,而是由所属公司收取和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申报项目预算时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本级预算中安排地方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不得申报此类预算;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超编公务用车;对机关服务中心使用虚假发票列支工程款的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所属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机关服务中心、科学研究院少计租金收入的问题,要求补计收入,并调整账目和报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粮食局应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加强房屋、车辆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财务报账审核。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粮食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粮食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提出今后将细化预算;对本级预算中安排地方项目支出的问题,提出今后将按规定申报;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正在清理超编公务用车,力争2010年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降低10%;对所属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的问题,已责令今后改正;对少计租金收入的问题,科学研究院已收回资金并补计收入,机关服务中心正在清理有关账目。 国家外国专家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外国专家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培训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专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外专局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7 03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 001.33万元;外专局决算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2 354.5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675.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外专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46 704.7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31%。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2.5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09%。上述问题对外专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外专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9年,外专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支出共计12.63万元;所属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支出共计19.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并建议外专局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专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专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局机关和培训中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了账目和报表。 附表1:外专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外专局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