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正式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北京市正式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更新时间:2010-12-18 7:54:22 北京绿地京创公司和中粮万科公司17日分别同北京银行和交通银行签订了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这标志着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此为开端,今后北京所有的开发项目都将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实现预售资金监管的全覆盖。
据了解,进入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企业,需要根据工程完成地下结构、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来申请用款计划。监管系统根据4个工程节点的完成情况分期结算付款。
10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起,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等10家监管银行,全部通过专线实现与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数据联通。
此间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北京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商品房预售制度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以前部分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的问题将基本杜绝,开发项目“烂尾”情况将得到防范。购房者可以更放心地购买预售期房,也将有助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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