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条件升级 为科创板注册制夯实基础
A股条件升级 为科创板注册制夯实基础
摘要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当日晚间,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机构人士认为,当前A股已经具备推出科创板的良好市场条件。目前A股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新股保持发行常态化、市场基础制度更加健全,“市情市况”实现升级,为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夯实了基础。
中欧基金投资研究部首席宏观分析师任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微观来看,与国际市场比较,目前A股二级市场估值相对比较合理,此时推出科创板既有助于国内科创企业实现融资,同时也能引进更多外资进入A股市场。”
“在具体制度层面来看,去年证监会完善了退市制度和规范了停复牌制度,微观制度环境处于较好状态。”任飞表示。
2018年A股市场基础制度更加健全,如股份回购制度更加完善,回购资金来源有所拓宽;监管层完善了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避免大面积停牌造成流动性枯竭;完善并严格实施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不断促进优胜劣汰;并购重组制度不断健全,效率显著提升。
2018年11月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
流动性。2019年1月初,沪深交易所发布发布了新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至此,A股市场停复牌系列制度更加完善。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1月23日,A股市场仅有18只股票处于停牌状态,其中停牌超过3个月股票只有5只。
2018年7月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完成对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修改。11月份,沪深交易所跟随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这些制度体制将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形成“有序进退、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自去年以来,证监会还深入推进并购重组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2018年11月底,2018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单数和交易金额分别为3689单和2.3万亿元,同比增长57%和42%,且均超过2017年全年。目前,并购项目中需经行政审核的比例已降至4%左右,其中超过一半是以“同行业、上下游”资产为目标的产业并购。经审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类并购项目中,属于战略新兴行业的占比近40%。
一位券商研究部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的平台作用日益突出。证监会完善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新增适用“豁免/快速”通道的十大产业类型,进一步强化了科技创新导向。
“A股市场秩序不断优化,以及新股保持常态化发行,IPO‘堰塞湖’逐步消退,也为
科创板推出创造了条件。”上述券商研究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证监会通过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行为人,重拳惩治了市场乱象,引导市场主体知敬畏、明底线,使市场生态环境得以净化,市场的法治基础更加坚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堤坝更加牢固。
上述券商研究部负责人认为,自2016年以来,监管部门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杠杆资金规模显著下降。
自2106年以来,证监会对资本市场乱象敢于亮剑,保持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近2018年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0件,同比增长38.39%,罚没款金额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市场禁入50人,同比增长13.64%,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运行秩序,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新时代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近年来,A股市场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IPO发行审核时间间隔大幅缩短,IPO“堰塞湖”问题基本解决。上述券商研究部负责人称“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利于制度平稳实施”。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目前IPO排队企业已经从2016年巅峰时的近680家降至不到300家。同时符合条件的IPO企业审核周期由过去3年以上大幅缩短至9个月以内,企业上市的可预期性显著增强。
截至2019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293家,其中已过会29家,未过
会264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251家,中止审查企业13家。今年年初,证监会明确表示将继续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改革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发行上市的可预期性。
任飞认为,科创板推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国经济处在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需要发挥股权融资作用,利用科创板这样一种制度加快培育新动能。此外,当前银行贷款偏谨慎,需要有一些补充手段来满足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科创板恰好能满足企业这样的需求,促使社会资金流行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