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中心镇 杭州哺育“小城市”
放权中心镇 杭州哺育“小城市” 更新时间:2010-1-14 13:59:34 1月13日,杭州市政府公布2010年杭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征集社会意见。
引人瞩目的是,《草案》中强调要落实《关于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实施意见》,拓展中心镇发展空间,促进中心镇集聚集约发展,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功能。
所谓《意见》,是不久前杭州方面出台的一份文件,提出将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由派驻机构办理等方式,对中心镇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并优先解决中心镇的用地指标。
复旦大学教授浦兴祖告诉本报记者,对中心镇扩权,将有利于增强城镇的制度活力,做大做强中心镇,减轻人口流向大城市的压力,并带动周边农村地区的发展。
中心镇全面扩权
《意见》表示,将通过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
浙江大学政府管理系主任郁建兴对此表示认同,向地方放权是政府管理发展的趋势,在经济方面,主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方式,浙江在这一方面的改革已经完成,使得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而在政治上,主要是要向基层放权。
据本报了解,目前在扩权方式上,主要是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由派驻机构办理等四种方式;在扩权的内容上,主要对中心镇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
在事权和财权方面,赋予中心镇发展决策、项目审批、社会管理、综合执法和检查特许等涉及13个方面44项行政管理事项及权限,以委托、交办等形式交由中心镇行使;实行镇级财政增量分享,对镇级财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比核定收入基数增收部分原则上全额留镇使用。
在人事和用地方面,省级中心镇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确定为副区、县级,并继续担任原职务。垂直部门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及主要领导任免须事先征求镇党委意见。各地切块新增用地指标向中心镇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解决用地指标。
外界普遍认为,在土地日益缺乏的时代,土地指标倾斜这一点对于中心镇作用尤其重要。
从中心镇到小城市
2009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出重要信号:今后一段时期,城镇化将在拓展中国经济发展新空间中扮演重要角色。
对于中心镇放权,杭州市显然试图在城镇化道路上先走一步。
近日,杭州市发改委主任高乙梁在市发改委的一次干部大会上表示,要坚定不移走副城、组团化发展道路,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快中心镇向小城市发展,争取杭州市更多中心镇列入省重点培育的20个小城市试点。
这解释了杭州大力推动中心镇放权的动力所在:向小城市发展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这抑或是东莞、绍兴等发达地区同样的动力。
郁建兴就认为浙江的小城市数量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偏少,这严重地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中心镇扩权后,将促进农业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
在郁建兴的眼里,对中心镇扩权,将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杭州而言,尽管《实施意见》已经出来,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具体的问题。
浦兴祖认为,在实施过程中,中心镇一定要注意处理好与县级政府的关系,这一点在县级市扩权后与地级市之间的矛盾中也得到比较明显的体现。
杭州方面也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实施意见》就指出,镇级政府要主动做好与县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工作,按公开、便民、合规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操作。县级部门要尽快落实县级部门放权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并对中心镇行使扩权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同时,杭州方面也意识到,鉴于事权扩大,相关专业人员缺乏的现象将日益突出,为此也采取了对应的措施。
浦兴祖还特意指出,“对镇级政府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不能松懈”,事实上,由于对镇级部门监督相对于县级政府而言相对较弱,一旦中心镇扩权,如何建立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显得就较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