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挂钩风险薪规管定银行高管

收入挂钩风险“薪规”管定银行高管

收入挂钩风险“薪规”管定银行高管 更新时间:2010-3-7 0:21:23   银行家们恐怕很难再享受年底一次性兑现百万元奖金的待遇了,而且未来一旦出现重大损失,其绩效工资也将被收回。

根据一位商业银行高层透露,银监会正在研究将商业银行的薪酬体系纳入到监管视野中。

监管层考虑未来将商业银行的高管薪酬与银行的风险状况挂钩。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率、案发率等等银行风险监管指标都将成为对银行高管们业绩考核的一部分。不仅如此,银行高管的部分绩效工资还将延期支付,直到确认他们的业绩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

“这意味着,如果自己负责的业务短期内出现了巨大的风险隐患,那么银行家们的荷包也会损失巨大。”某大型银行研究人员称。

重大损失收回绩效工资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出台的薪酬监管体系将商业银行高管收入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长期激励等若干块。

其中,绩效工资将与银行的风险指标挂钩。例如,资本充足率、不良率、拨备覆盖率以及大案要案数量等。

“如果银行主要风险指标不能达到监管层的要求,那么银行高管的绩效工资就会大打折扣。”一位商业银行负责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说。

与此同时,监管层还根据银行业务风险暴露期设定绩效工资分期支付和重大风险损失扣回制度。

也就是说,绩效工资不会在当年底立即兑现,而是要等到业务风险充分暴露之后逐年兑付。

“据了解,监管层要求银行高管的绩效工资的三成必须采取延期支付,而支付期起码在三年以后。如果在此期间,该人士负责的业务出现重大风险的,银行有权将已经发放的绩效工资全部收回。”一位股份制银行高层说。

银监会负责定期对商业银行的薪酬体系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早在2009年底召开的 “2009北京国际金融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就表示,后危机时代我国银行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重视和完善高管的薪酬机制改革。

蒋定之认为,银行业应建立起风险调整以后资本收益率为核心的高管绩效考核体系,以确保薪酬设定充分考虑银行所承担的各类风险。由于风险往往具有滞后性,因而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员工还应该实施薪酬的延期支付。

一位银监会人士告诉记者,给高管定多少薪金是银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的,银监会不会干涉银行高管薪水多少的问题。

“不过作为银行业的监管者,银监会强调薪酬激励必须合理有效,防止因为激励过度铤而走险的华尔街病发生在中国商业银行身上。”该人士称。

薪酬趋紧

实际上,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开始反思金融业的高额激励机制及带来的并发症。某种程度上,正是巨额奖金促使华尔街的银行家们铤而走险炮制了衍生品泡沫。

为此,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促成的金融稳定理事会公布了 《稳健薪酬操作原则》。

根据原则的第四条和第五条,薪酬结果应当与风险结果相对称,并且其支付安排必须对资产风险时间区间敏感。

当年9月底,巴塞尔委员会标准执行组薪酬项目组拟定了 《薪酬原则和标准评估方法》,强调监管者在对银行薪酬体系进行检查时可以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2009年底,财政部下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对金融企业的业绩考核进行细化。涵盖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等多个指标,并按银行、证券、保险、综合等分类考核,希望能为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加强金融企业经营管理、评价金融高管绩效,提供量化依据。

“银监会制订的是薪酬结构、支付以及监管规范。而财政部是金融央企大股东,因此包括四大银行在内的金融央企的薪酬规定依然主要要看财政部的规定,银监会最多是技术上的监管指引。”接近银监会人士称。

2008年报显示,大型国有控股银行的高管普遍降薪10%,建行董事长郭树清的薪水从2007年的179.5万元降到156.9万元;中行董事长肖钢、行长李礼辉去年税前薪酬分别为150.7万元和154.4万元,也较2007年下降10%。

2009年中国银行业的新增信贷投放达到9.6万亿元,薪酬机制的变化意味着,这些银行高管未来几年间依然要为信贷资产的质量负责。

工商银行投行研究中心副处长史晨昱认为,目前薪酬问题还表现在诸多层面上:一是不同商业银行间的差距不合理,如国有大银行和股份制之间;二是同一银行内部员工间的差距过大。“银监会的指引可能更多捆住国有大银行的工资袋,而对大多股份制银行可能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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