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方案被退回

收入分配方案被退回

收入分配方案被退回 更新时间:2010-3-22 0:15:15   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正由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这一次是被退回了,还需要修改。”3月18日,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收入分配”再度被空前关注。决策层也就此问题频频吹风,继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出调整“收入分配”的信号之后,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了“要加大收入分配调整”的决心。  在此情况之下,国家发改委操刀的新收入分配方案,也再次被置于风口浪尖。据悉,这份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也未能与公众见面。多次参与收入新政征求意见的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这是其迟迟未出台的最大原因。  “该方案短期内出台可能性不大。”上述发改委内部人士表示。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称,通过收入分配等领域的深层次改革,寻求经济增长与福利增长、财富增长与财富分配之间的平衡,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被国务院退回  “方案被国务院退回来了,原因是还需要修改。”发改委一位参与者私下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杨宜勇日前也对媒体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方案曾转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处,中央领导表态需要修改,但不是推倒重来。”  记者采访获悉,尽管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还笼罩在迷雾之中,但具体内容也并非完全无迹可循。据介绍,该收入新政版本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在发改委内部,具体操刀新方案的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曾在2009年明确指出,新的国民收入分配方案,将坚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  同年8月25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发改委主任张平指出,中国将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不过,对于正在讨论中的新方案,不少专家学者还颇有争议。本报记者了解到,专家学者们不满意的地方包括,新收入方案强调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但却未设定任何定量的指标,也未设立基尼系数的具体目标。在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上,按照世界银行的测算,中国已经上升到目前的0.47,大大超过了国际上0.40的警戒线。  “发改委不可能搞出操作性很强的细则性方案。”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毕竟,该方案由包括发改委在内的八个部委会商之后共同形成,很多东西只能是原则性的。”专家据此认为,这些因素的协调会导致收入新政被推后,“年底出台就不错了。”  利益调整阻力大  从2003年开始,为应对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压力,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劳动执法等。  2003年被看成是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起点。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认为,这一轮改革的整体思路,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且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  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最低保障水平都在不断调高。“但普遍的共识是,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仍未真正破题。”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加大对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也只是增加了一部分人的收入。  雪上加霜的是,近年来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财产性收入更加悬殊,为不断扩大差距推波助澜。比如,高度垄断的金融行业的人均收入,几乎相当于最低收入行业的11倍;即使把证券业包括在内,行业差距也达7倍之多。  目前的政策如果说在“提低”方面有切实成效的话,“扩中”和“调高”则乏善可陈。李实等学者则指出,政策很难在“扩中”方面直接发挥作用,是因为一个国家中产阶层的扩大,和整体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杨宜勇也表示,“扩中”的整个过程可能要持续一二十年的时间,政府很难从行政上直接介入。在“调高”这个政府本应大有作为的领域,迄今也未有大的突破――公众最为关注的物业税和遗产税,具体推行仍无时间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表示,收入新政在“调高”方面至少有两件事情可以做:一是解决公务员收入过高,二是解决国有垄断行业收入过高。  “利益调整阻力大。”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曾撰文称,收入分配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社保制度设计等多个层面,政策设计和重构利益格局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学者也强调,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很多利益的根本性调整,绝非短期之内可以完成。比如,“要对高收入群体的二次调节,最重要的手段还是打破垄断,但这需要时间和智慧。”当然,其他部委有关分配的措施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国资委正在研究央企高管薪酬制度,人保部正在研究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措施等。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由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同时作为硬性指标,写进“十二五”规划和各地考核指标体系。有专家指出,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指明大方向,但发改委的具体措施还不具体,也不全面。  作者:一财综合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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