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简称“中机中心”)发布“关于拟上报《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的通知”,称按照《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中机中心对列入第3批特别公示的企业进行了汇总,并将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名单(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上报工信部。
此外,早在3月28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拟暂停部分企业《公告》的通知”,其中涉及34家汽车企业。该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和《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要求,我中心对于列入第2批特别公示的企业进行了汇总,现拟将特别公示期满后,仍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业界认为,僵尸车企“僵而不死”是因为其不依靠市场因素,而依赖政策补贴与银行贷款方式获得补给,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做法抢夺了其他健康车企的发展机会,不利于汽车工业健康发展,因此需要加快僵尸企业的退出。
♦退出机制建立以来共发布三批车企退出名单
2012年7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
《通知》指出,当时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按集团统计77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而这1000多家企业中,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其生存十分困难,更谈不上盈利,堪称“零产量”企业。
《通知》还强调,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
因此,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车辆《公告》管理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车辆准入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记者梳理工信部公告信息了解到,从2013年第一批车企退出名单公布至今,共发布了三批车企退出名单,涉及185家汽车企业。据统计,前两批125家公示名单中,共有45家车企未能在特别公示期内提出申请或通过审查,被执行暂停《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暂停《公告》的企业产品无法上市销售并办理注册登记,企业的生产资质也面临被取消的风险。
据统计,在第3批特别公示名单共计72家企业,其中整车企业共计7家,包含天津一汽华利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这两家行业内颇具知名度的老牌企业。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53家,摩托车企业12家。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中国汽车市场,这些企业在战略、产品、营销等各个方面均处于落后状态,如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将难逃被退市的命运。
♦加快“零产量”企业消亡退出机制重要性凸显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付于武曾表示,由于我国汽车准入制度不尽完善,退出机制长期缺位,“僵尸企业”长期存在,闲置大量产能的同时,还大大提高了企业兼并重组的成本。而今,半月内两度发布特别公示车企名单表明汽车行业推出机制的重要性正逐步凸显。
“从中机中心的角度来讲,希望通过国家层面强硬的手段迫使已经成为‘僵尸企业’的车企或是基本上已经退出市场的车企真正退出市场,这也有利于中国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业内人士分析,“僵尸企业“大量存在,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一是通过卖壳,将自家企业的生产资质转卖给其他企业,或是将企业卖身于其他企业,让其他企业进行并购;二是地方政府的保护政策,为保税收和避免出现大量的失业;三是企业虽然不复存在,但并没有注销,还存在工信部企业名录之中。
“把产能落后、技术匮乏的‘僵尸企业’清除出市场,优胜劣汰,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殷承良告诉记者,汽车行业应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竞争法则,因此建立退出机制绝对是合理且十分有必要的。
“工信部委托中机中心发布第三批《通知》只是过程性的,并不是最终的结果。”《中国汽车报》记者拨通了中机中心的电话,工作人员给予了回应并表示,具体的事项将以最终的公告为准。那么,两年之后将会有哪些企业能够度过危机?又有哪些企业最终大浪淘沙消失在汽车历史的长河中呢?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