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高管辞职一年内不得卖出股票
李曙光:高管辞职一年内不得卖出股票 更新时间:2010-9-10 6:02:59 【编者按:创业板自去年十月推出以来所产生的严重“三高”超募与“体制性造富”现象引发的公平和效率缺失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和质疑。近日,刘纪鹏等三位教授通过博客发表文章,直指创业板现行制度下的体制弊端。特邀刘纪鹏、曹凤岐、李曙光做客访谈间,就创业板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李曙光、刘纪鹏、曹凤岐做客谈创业板
刘纪鹏教授在访谈中提出疑问,所谓40几个高管短时期内上市之后辞职的问题,如果跟他们手里面股票相关的,当然是在不辞职背景下,你一年以后能解禁25%,而且还有窗口期,你所有公报前后15天是不能卖的,但是一旦辞职以后,可能并没有离开这个公司,只是不当高管了。六个月就可以卖50%,这种情况能不能发生?
李曙光教授则表示这完全是技术上,制度上的问题,只要他在高管期间提前辞职的,就把它视为他的解禁期必须达到前面规定的那个一年,不管他什么时候辞的,哪怕现在不是高管也不能卖。如果说法律上要严谨的话,这个事情不会发生,哪怕是一天高管 股票一年内也不能卖,就不会发生辞职的事情。
李教授还表示更重要高管辞职可能是对上市股东不负责任,别人看你高管才买你的股票,有这样一批高管才信得你的,因为你是创业板吗,创业者都走了我找谁去啊?根本把创业板转了。以下是访谈实录:
刘纪鹏:我有一个问题想跟你探讨,所谓40几个高管短时期内上市之后辞职的问题,如果跟他们手里面股票相关的,当然是在不辞职背景下,你一年以后能解禁25%,而且还有窗口期,你所有公报前后15天是不能卖的,但是一旦辞职以后,可能并没有离开这个公司,只是不当高管了。六个月就可以卖50%,这种情况能不能发生?
李曙光:这完全是技术上,制度上的问题,只要他在高管期间提前辞职的,就把它视为他的解禁期必须达到前面规定的那个一年,不管他什么时候辞的,哪怕现在不是高管也不能卖。如果说法律上要严谨的话,这个事情不会发生,哪怕是一天高管 股票一年内也不能卖,就不会发生辞职的事情。更重要高管辞职可能是对上市股东不负责任,别人看你高管才买你的股票,有这样一批高管才信得你的,因为你是创业板吗,创业者都走了我找谁去啊?根本把创业板转了。
曹凤岐:高管期间不得出卖股票,没有这样一个解禁之说。
记者:高管一年以后可以卖25%。
曹凤岐:有很多限制。
李曙光:两个东西一个定位,创业板如果高管集体辞职视为非创业板了,所有条件都不具备了,股民投资也不是这帮人了,你已经转化了,这个时候肯定要处罚。
曹凤岐:公司法起草者你去看,如果那个有法律依据,我不知道你说25%,高管人员在职期间不能抛售股票的,抛2%本身也是不对的。这是法律的规定,你那是规则规定的,你去看我起草的证监法,你在职要抛出股票是不行的。
李曙光:高管在职期间对于他的股票是锁定的,但是我认为这种规定不是很合理的。包括西方比尔盖茨他们自己的股票他们是可以买的,但是你卖了,第一你卖了提前公告。
曹凤岐:第一个概念是锁定,第二个大股东抛售必须提前公告,而且持有不足六个月,他所抛出去所得必须归公司。中国现在那么去做,我说20%不过瘾,那我就辞职,辞职之后我就随便抛,这样来做,这个事情是不利于公司治理的,而且确实是套现的一个行为。有的董事,偷偷卖出股票,他是偷偷,为什么?不许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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