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38亿非税收入未及时纳入预算
625.38亿非税收入未及时纳入预算 更新时间:2010-6-16 0:04:32 本报北京6月14日电 审计署2009年对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等17个省区市的2008年度和2009年1月至6月的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有7个省级和59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为吸引投资,自行出台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或以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名义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返还给企业,涉及金额125.73亿元;有4个省级和10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以购房补贴、购车补贴和人才奖励等名义,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 截至2009年6月底,有12个省区市本级和26个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非税收入794.16亿元。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17个省区市有625.38亿元已收缴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税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大了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将滞留在征收部门或财政预算外账户的非税收入573.09亿元缴入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整改率为91.64%。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