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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交易群怎么加入线下购买usdt买到违法的怎么办usdt被骗了几十万买usdt币违法吗数字货币交易群怎么加入1、加入泰达币(USDT币)官方社群,一般需要去项目官网的页面底部找到联系方式,然后加入相应的官方社群即可。当然,有的项目已经完全去中心化了,只有进一些非官方的交流社群。
2、关注项目方的媒体,可以及时了解项目的动态与资讯,并进入官方组建的交流群。
3、朋友之间互相组建交流群,一起学习讨论。
温馨提示:想要了解泰达币(USDT币)的信息,不一定要加群。像区块链媒体、泰达币(USDT币)官方微博、推特、公众号等都可以了解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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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T是Tether公司于2014年7月发行的数字货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Tether公司原名Realcoin,总部注册地为马恩岛和香港。USDT与比特币这种去中心化发行的数字货币有极大不同。USDT号称严格按“美元本位”发行,每发出一个USDT,都会有1美元存在银行账户,以维持其稳定,因此被称为稳定币。Tether事实上为那些难以建立银行合作关系、又需要法币的交易所提供了一个选择。为保持其领先地位,Tether和银行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把戏,在类似维京、开曼群岛这样的地方注册壳公司,并与加密货币付款处理商合作。每当一个银行账户被关闭,Tether就会在一个新的壳公司名下开设一个新的账户。USDT是一种虚拟货币,我国不允许平台交易,允许个人之间的场外交易。虽然针对比特币及其他通过代币融资、投机炒作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以下简称《公告》)等文件,实质上否定了此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但上述规定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因此,主流观点认为,比特币等“代币”或“虚拟货币”具备权利客体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不具备货币的合法性,但应赋予其作为虚拟财产或商品的合法属性。公告》规定: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因此,交易平台无法再参与数字货币与法币的兑换,只能进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场外交易。目前主流交易平台如火币网,虽然仍在虚拟币交易过程中发挥作用,但其并不直接进行兑换,而是广泛采用信息平台的撮合机制。平台撮合式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平台上注册为平台服务商,出售方将其持有的USDT的数量以及价格挂在平台上销售,而买方则根据自身需购USDT的数量以及价格下单,平台则根据双方的买卖情况进行匹配,双方在交易之前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以及相关信息。在平台匹配成功后,买方按照卖方在平台上的银行账户给对方转款,卖家确认收到款项后,平台会依照订单数量的USDT划到买方账户内,至此,平台的撮合交易模式完成。在整个过程中,平台不直接参与交易,本质上仍属于买卖双方之间一手交钱一手交币的形式。
usdt被骗了几十万浙江玉环市向老师被骗投资TEDA,4天被骗走300多万元。近日,经玉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吴某、刘某有期徒刑八年两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一个被“神化”的股票推荐老师当年8月底,“老师助理”曝光了一张近期买卖股票的群主“孟老师”的漂亮“业绩图”。随后几天,向老师看到“孟老师”推荐的几只股票都涨得不错。很多群友也表示购买后赚了钱,还在群里发红包。看到这种情况,心情激动的向老师也拿出一些钱来炒股。买卖了几次股票,也赚了一点钱,对“孟老师”越来越深信不疑。于是,向老师果断加了“孟老师”和“老师助理”为私信好友,经常听“孟老师”讲各种投资心得。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向老师还加了群内其他人为私信好友,经常联系沟通。好像大家都是用孟老师赚钱的。看看该集团的其他投资者。虽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但因为共同的致富梦想,成为经常聊天的朋友,向老师渐渐放松了警惕。“财富钱包”里的钱一夜之间蒸发了。2020年10月4日,“孟老师”向向老师介绍了——美元的投资项目。出于谨慎,向先生自己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所谓的TEDA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是一种存放在外汇储备账户中,由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而且从网上了解到,当时USDTTEDA币的总市值超过240亿美元,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的市值比它高。向老师想到,在比特币价格一月涨到4万美元之前,这次他遇到了贵人“孟老师”的帮助,说不定币也能让他大赚一笔。于是,向老师根据“孟老师”助手发来的下载链接,安装了一款名为“东方财富钱包”的App。同年10月13日,根据“孟老师”的介绍,他尝试充值2万元投资币。大约一个小时,他的账户赚了4000元。向老师喜出望外,充值了8.2万元。那一天,他获利4万多元。巨额利润冲昏了向老师的头脑,他根本没有检查币的实际市场涨幅。10月15日,“孟老师”说带他去买涨跌。如果他买了它,他就会获利。如果他不买,他就不会害怕。只要他提前买了保险,就不会扣损失的钱。向老师看了看:“小子,这不是单程票吗?”太好了!“于是,从上午10点开始,他充值了20万。这一天,他分11次向平台充值近300万元。最多的时候,他去银行充值110万。当天下午,他的账户里多了60万元。到第二天下午,向老师在“东方财富钱包”平台上的账户余额已达495万元。也就是说,从他接触TEDA的第一天起,短短三天时间,他已经“赚”了近200万元。这时“孟老师”告诉他:“明天我带你去做一张500万的单子,利润更高。你账户里要准备500万。”向老师当晚充值了5万,凑足了500万。像往常一样,第二天准备继续“大打出手”的向老师,晚上9点多和孟老师沟通,却发现平时秒回的孟老师没有回微信。他找“老师助理”和之前加到群里的那些朋友。无一例外,没有人回他微信,联系不上。这时,向老师突然醒悟,赶紧报警。团队欺诈跨境交易接报后,警方迅速出动警力调查此案。随后,以吴为首的投资诈骗团伙成员被抓获归案。原来,这个以炒TEDA币为名的诈骗组织,是由境内外诈骗团队协调,境外诈骗团队负责搭建框架,提供人员和思路,供境内诈骗团队学习和操作。吴是国内诈骗小组的负责人。据他的交代和同伙说,这是升级版的电信网络诈骗。团队成员各司其职,有专人负责将潜在受害者拉入微信群,然后诈骗分子在群里扮演各自的角色,利用p图虚构老师推荐股票获利等手段,让群友相信股票推荐老师的实力。骗取信任后,引导客户在“东方财富钱包”App上投资TEDA币。这时候国外的诈骗团队就登场了,虚构一套可以稳赚不亏的保险机制来吸引受害人的投资。只要客户往里面填钱,钱就马上被转到国外,受害者看到的都是平台上虚假的盈利数字。经查,除向老师外,还有6人被骗400多万元。相关问答:usdt是什么币usdt即泰达币,是一种虚拟货币。usdt全称TetherUSD,由Tether公司发行,其性质是比特币区块链的升级币种,与美元挂钩,Tether公司对外声称每发行一枚usdt,则向银行存入一美元,所以其价值比较稳定,持币的用户可通过SWIFT与Tether公司进行美元的交易或泰达币的换取。需注意的是泰达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拓展资料】泰达币(USDT)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是一种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简介:泰达币(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TetherUSD(下称USDT),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严格遵守1:1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个USDT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用户可以在Tether平台进行资金查询,以保障透明度。泰达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每一枚泰达币都会象征性的与政府支持的法定货币关联。泰达币是一种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该种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加密货币出现价格大幅波动,基本上一个泰达币价值就等1美元。泰达币特点:稳定的货币:Tether将现金转换成数字货币,锚定或将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国家货币的价格挂钩。100%的人支持:在我们的外汇储备中,传统货币总是以1比1的价格支持每一种货币。所以1美元_总是等于1美元。透明的:我们的外汇储备每天都在公布,并受到频繁的专业审计。流通中的所有东西总是与我们的储备相匹配。区块链技术:Tether平台建立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之上,利用它们提供的安全性和透明性。广泛的集成:Tether是目前最广泛的数字-法定货币。在Bitfinex,shapUNK,GoCoin和其他交易所使用tethers。安全:Tether的区块链技术在满足国际合规标准和法规的同时,提供了世界级的安全保障。USDT最大的特点是,它与同数量的美元是等值的,1USDT=1美元。使之成为波动剧烈的加密货币市场中良好的保值代币。
买usdt币违法吗买卖usdt在中国不算违法,但存在法律风险。
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做虚拟货币生意的人都知道,在网上挂单,最怕收到黑钱,一旦收到黑钱,如果上游犯罪被抓,收黑钱的账户就有可能被公安冻结,甚至卖虚拟货币的商家也有可能被拘留甚至被逮捕,无论在那个交易平台,只要涉及OTC或场外交易,均存在冻卡风险。
对于大多数场外交易者来说,应充分认识到场外交易的风险,更不能贪便宜去交易来路不明的币。遇到冻结账户的情况,只要虚拟货币卖家与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确实没有共谋,只是单纯的卖币,就不会有刑事责任,需要卖家提供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公安可能会将钱款当成赃款追赃,返还给被害人,而我们的虚拟币已经给了犯罪分子,在这种情况下,对卖家而然是十分棘手的。
泰达币(USDT)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2022年5月,最大加密经纪商之一创世环球贸易公司(GenesisGlobalTradingInc.)的助力下,越来越多的传统对冲基金开始做空USDT。
泰达币(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TetherUSD(下称USDT),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严格遵守1:1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个USDT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用户可以在Tether平台进行资金查询,以保障透明度。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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