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秦培景:坚守科创属性定位规范战投引入标准
3月20日,监管机构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评价标准。同日发布的还有《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对市场普遍关注的引入战略投资者标准进行了明确。
3月22日,中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秦培景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科创板坚守定位、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助推科创板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同时,战略投资者内涵的界定,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提供了更清晰的参照标准、规范的程序要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有序健康发展。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确保科创板坚守定位
截至2020年3月20日,科创板已上市企业92家,募集资金1096.56亿元,总市值1.27万亿元,近三年累计研发费用总额达到208.40亿元。已上市92家企业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21家、专用设备制造业企业19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17家、医药制造业企业11家,体现了科创板的科技属性。
秦培景表示,《指引》中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秦培景认为,这种“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量化和定性相结合,体现了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包容性的改革导向。本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及数据指标选取,能够有效评价企业应有的科技创新属性;同时,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也与我国企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增强了科创属性评价的可操作性。这体现了科创板坚守定位的总体要求,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秦培景强调,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引入也有利于促进科创板和中小板、创业板的定位区分,有利于引导科创属性强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促进科创板更多汇聚“硬科技”企业。与此同时,目前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也在准备之中,对于创新性及成长性强的企业,选择创业板将同样可以满足企业发行上市需求。
规范战投引入标准助力上市公司提质增效
截至3月20日,全市场共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122单,合计融资规模1564.15亿元,其中,定价类定增63单、融资规模551.94亿元;竞价类定增59单、融资规模1012.21亿元。对比2019年全年定价类定增20单、融资规模221.67亿元,以及竞价类定增114单、融资规模1030.50亿元而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融资意愿明显增强。
“发行监管问答强调了战略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作用,尤其是注重战略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显著提升,以及对于上市公司市场开拓、销售增长的帮助作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技术进步、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治理改善、盈利能力增长及长期稳定发展,真正体现战略投资者应有的战略协同支持作用,助力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秦培景表示,同时,发行监管问答相关要求的进一步明确,也有利于增强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司治理程序规范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持续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定价类定增相比,秦培景表示,一般而言,竞价类定增是更多上市公司选择的再融资方式。
具体而言,秦培景分析称,2006年-2019年期间,A股市场共完成定增发行2757单,融资规模4.35万亿元,其中竞价类定增1834单,融资规模2.68万亿元,单数和规模占比分别为66.52%和61.61%。从投资收益情况看,竞价类定增限售期相对较短,受中长期市场波动影响小,年化收益率水平也好于定价类定增。
同时,秦培景指出,2006年-2019年期间,竞价类定增的解禁日年化收益率均值26.80%,而同期定价类定增的解禁日年化收益率均值为10.24%。2月14日新颁布的再融资规定,竞价类定增采用不超过35个发行对象、8折底价、6个月限售期、12个月批文有效期、不适用减持新规等发行规则,使得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上市公司发行难度下降、投资者参与门槛降低,投资者参与意愿显著增强。预计竞价类定增仍将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