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和自产的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以及自产的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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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商品对外捐赠为何不做收入
自产商品对外捐赠可以做收入处理,也可以不做收入处理,但将自产商品对外捐赠在税法上一定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销项税,同时,将该商品的进价和成本价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进而缴纳所得税,当企业希望确认更多的收入,可以将自产商品对外捐赠时做销售收入处理。
企业使用自产产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这种情况的自用自产产品,会计上因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所以不确认收入,只结转成本。按照《财政部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字[1997]26号)的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在税务方面,自用自产货物要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前述用途时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按税收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的,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中关于对“企业对外捐款资产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的有关解答处理。
好了,关于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和自产的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