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申请自愿将公司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撤销该等存托股及其对应H股在证券交易法项下的注册;存托股在纽交所交易的最后日期预计为2022年9月1日或之后。
除中国人寿外,中国石化、
上海石化、
中国石油、中国铝业同日均发布公告称,申请自愿将公司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
同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针对部分中国企业启动自美退市回应称,上市和退市都属于资本市场常态。根据相关企业公告信息,这些企业在美国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美国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作出退市选择是出于自身商业考虑。
何为存托股?
所谓美国存托股票是指外国公司授权美国的受托人在美国发行的、以美元进行计价的所有权证书。
根据美国法律,在美国发行普通股上市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美国,非美国注册地上市公司只能采取存托股的方式进入美国证券市场。
上述中国人寿、
中国石化、上海石化、中国石油、中国铝业
均是以存托股的方式在纽交所上市。
其中,中国人寿于2003年12月17日在纽交所正式挂牌交易,至今已近20年。
为何退市?
对于从纽交所退市的原因,上述5家公司均提到两个方面,
一是
在美国的存托股交易量相对较小,
二是
维持存托股在纽交所上市等涉及的行政成本较高。
中国人寿表示,综合考虑该公司存托股的交易量与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有限,以及维持存托股在纽交所上市和该等存托股及其对应H股在证券交易法项下的注册并遵守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定期报告要求及相关义务所涉及的行政成本较高,该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定,申请自愿将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撤销该等存托股及其对应H股在证券交易法项下的注册。
有何影响?
“这些企业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证券占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计划不影响企业继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尊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则作出的决定,并将与境外有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共同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相关业内人士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
退市必然涉及到对持有存托股的投资者进行补偿的问题。
如果公司已发行H股股票,可以与投资者沟通用H股股票代替,或用现金补偿。不过,由于上述公司托存股的交易量较小,所需成本不大。
记者 朱艳霞
编辑 李梦溪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