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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简称 TBTF)
是指某些非常重要的金融机构,由于它们的规模、复杂性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紧密联系,一旦出现财务危机或破产,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严重的冲击和连锁反应。
由于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SIFIs)相较其他中小机构来说,规模较大、关联性更高、业务的不可替代性更强,而导致其走向“大”到“不能倒”的境地。
假若SIFIs倒闭,将会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打击,破坏经济体系,影响本国乃至世界经济。
SIFIs之所以不能倒闭的原因
,是其陷入困境或者濒临破产边缘,会引发难以逆转的系统性风险,对实体经济产生负外部效应,金融产品消费者利益受到侵犯等负面影响。
正是由于负面影响的存在,政府不会任其倒闭,就会通过各种政策、手段进行救助即形成“大而不倒”的机制。
系统性风险
SIFIs一旦发生倒闭,会产生严重的系统性风险,并在广大范围内急速扩散。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金融产品拓展开发、市场体制变革、经济开放战略逐步施行和当代讯息、通信和风险治理技术上获得进步,在金融领域一体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下,加速整合了世界国家的金融市场,某些国家金融领域融合速度之快已然高出了本国GDP的增速。
金融全球化虽然能够促进各国的贸易往来,并带来经济发展和共同收益,
但是与此同时金融融合性越强,则风险集聚程度越高,给金融系统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多
。
追求高收益的本性,驱使金融机构投资者增加了风险偏好,国际化发展使各国金融经济体之间的交叉性更强,这些都更容易形成系统性风险的传导。
尤其是对于业务较复杂、与其他国家关联密切的金融机构,更容易在业务交叉和投资贸易往来中的某一环节蕴藏风险,如若一国的现代金融体系尚不稳固,监管当局制度缺失,则该金融机构,更容易在经济危机的封闭中率先崩溃。
此外,如果这些SIFI处于困境之中,它们的影响不仅限于金融行业内部和本国经济而更有可能产生跨部门、跨领域和国际化的负面影响。
2008年的经济危机,充分体现“大”金融机构产生系统性风险传播的威力之大。
从表面上看,是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LBHI)向政府申请破产保护。
但是实际上,
雷曼兄弟集团是一个规模相当庞大的机构,它的旗下的企业实体范围涵盖50多个国家
。
所以LBHI的破产保护程序,将涉及美国、日本、英国等多个国家。
当时美国的雷曼特别金融服务公司和欧洲的雷曼国际公司控制了全球大面积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美国生产开发的金融产品销往全球,因而雷曼投行的破产对于其他国家经济的负面冲击更深远。
因此,当SIFIs陷入危机时,其广泛传播的系统性风险将危及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对世界总体经济活动来说是相当危险的。
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讲,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可以引发并进一步扩大社会政治问题,也可以引发国际格局和国际管理机制的深入改革。
总而言之SIFIs倒闭,会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传播和严重后果不可估量且难以控制,这决定了SIFIs“大”到“不能倒”因而政府不会让其陷入倒闭的境地,这奠定了TBTF的形成机制。
负外部性
由于金融市场结构错综复杂,市场内的金融机构业务往来密切,许多机构业务同质化,因而发生危机时的风险暴露方式趋同,密切的关联使出现危险时,SIFIs如若濒临崩溃就会产生庞大的负外部性效应,并基于金融市场的机制蔓延开来。
负外部性一旦输出,无疑会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社会成本,加大经济政策实施的成本,造成金融资源浪费、形成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
其一,金融体系内的SIFIs本身具有系统重要性和垄断势力,是一种加速风险传播标杆。
SIFIs规模大、业务复杂程度高、与各个金融机构关联性强,这些潜在的单体风险可能更容易积累积聚成整体风险。
因此,SIFIs不论是面临单体风险还是遭遇宏观经济波动时,乘数效应作用会不断扩散并扩大风险,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或恶化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社会成本的同时造成国民经济恶化。
其二,SIFIs负外部性会表现在对实体经济的冲击。
SIFIs是金融行业体系的奠基石,对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各个企业的经济来源和运营支撑,然而金融行业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当SIFIs遭遇危机处于破产边缘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远超其他企业,其业务范围的广泛决定危机会牵涉全民利益,一旦倒闭本,可以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用来支撑企业开展有前景的生产性活动的资金断裂,信用规模大大萎缩,生产规模缩小,人们就业机会和实际收入减少,其最终结果必然会影响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
其三,由于我国贷款集中度的特点,尤其是SIFIs要承担国家经济部分的行政政策时,往往会导致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引起挤出效应。
2015年SIFIs不良贷款,尤其集中在了制造业中落后产能的行业,因为不良贷款的难以追回,并不能将之配置到生产性活动中,挤占了本可以发放给其他具有偿还能力较高的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无法弥补费用和损失造成负外部效应。
这些SIFIs不良投机活动或行为带来的负外部效应影响巨大,各种风险的爆发和传导很难把控,导致SIFIs不能陷入倒闭困境,政府不得不对其行为进行监控或提供救助随即形成了TBTF的政策机制。
金融消费者权益
金融消费者,是指在金融行业内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自身金融需求的个人或机构。
因为金融消费者往往拥有的资金储备量小,金融投资专业知识较为匮乏,市场信息透明度低致使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其在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地位上处于劣势,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当经济危机爆发时,
SIFIs是与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最为相关的主体,牵涉众多消费者利益
,若SIFIs陷入破产倒闭的边缘将极大的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首先金融产品多种多样使其极具复杂性,衍生出的一系列风险都要由金融消费者承担。
当系统性风险爆发产生负外部效应时,SIFIs陷入瘫痪,而作为消费者所持有金融产品的提供者和存款的寄托方,其资金流通性不足会给消费者带来资金损失并承担风险。
其次由于金融机构存在道德风险,使得消费者成为高风险投机活动失败的受害者。
金融体系在消费者心里始终存在着较为强大的支付能力预期,同时金融机构运行机制复杂,其产品和信息公开性差使消费者不能正确预估各类产品的风险,从而加速道德风险滋生导致金融机构在业务交易中增添了逆向选择的可能性,消费者便成为金融冒险牟利的受害人。
最后由金融消费者赔付金融机构的负外部效应,所带来的连锁危机的损失。
金融机构由于预期的政府隐性担保政策而更倾向于追求生产利润最大化的金融商品,但即使是单个金融机构的行为失范都可能带来负外部效应,乃至引发市场调节失衡、金融体系和实业经济的危境,并将风险和后果都向消费者转移,由无辜的纳税人买单。
综上所述,某些金融机构“大”到“不能倒”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SIFIs的交易涉及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为了让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政府也不能任由SIFIs倒闭,随即产生TBTF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