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按照上述通知及广东省民政厅通知要求,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暂停基金会登记业务的公告》,暂停业务包括基金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近期,有拟成立基金会的发起方咨询关于设立专项基金的政策及条件,深基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参考。
01
专项基金基本知识
Q1:
什么是专项基金?
A1:
专项基金,是专门为公益慈善事业设立的基金,一般由相应的慈善基金会托管,是动员企业、公众参与公益的重要方式。(非官方定义)
Q2:
专项基金是否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A2:
基金会专项基金接受基金会统一管理,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Q3:
专项基金是否可以开设独立账户和刻制印章?
A3:
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独立账户和刻制印章。
Q4:
专项基金的名称有什么要求?
A4:
专项基金使用带有基金会全称的规范名称。
Q5:
请问基金会自己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吗?不通过捐赠人发起设立专项基金,如自己可以设立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设立的起始资金是否可以从其他收入中列支呢?
A5: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您好,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41号)规定,基金会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能力合理适度发展专项基金。基金会应当明确专项基金设立和终止的条件和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基金会应当与发起人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专项基金的设立目的、财产使用方式、各方的权利责任、终止条件和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基金会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会应当根据专项基金的设立目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管理和使用捐赠财产,专款专用。
Q6:
专项基金的收入是否能用于投资理财?
A6:
可以,保证专项基金公益活动开展的前提下,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Q7:
设立专项基金的起始资金是否有门槛?
A7:
有,不同基金会要求不同,具体需看基金会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Q8:
设立专项基金,是否有捐赠方向要求?
A8:
需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Q9:
设立专项基金,基金会是否会收取管理费?
A9:
通常有,专项基金列支管理成本时,捐赠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捐赠协议未约定的,除了为实现专项基金公益目的确有必要之外,一般不超过该专项基金年度总支出的10%。
Q10:
是否可以终止专项基金?
A10:
可以,符合捐赠协议的终止条件就可以终止,但是已经捐赠的资金无法退回。结余款项按照捐赠协议剩余财产的处理机制执行。另外,基金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及时披露专项基金的终止信息。
Q11:
专项基金和基金会有什么区别?
A11:
专项基金没有法人资格,只能依托于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的收支全部纳入基金会账户,基金会对下设专项基金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专项基金在本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下设专项基金的所有活动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Q12:
设立专项基金,是否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A12:
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不用单独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专项基金的运作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如果专项基金需要开展公开募捐,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履行备案流程,由企业和个人冠名的基金不能公开募捐。
Q13:
专项基金的信息公开包含哪些内容?
A13:
基金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专项基金的设立和终止信息、管理架构和人员信息、开展的募捐和公益资助项目等信息。
02
各基金会下设专项基金的“门槛”
(以上案例已获得相关基金会授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以上是今天的全部内容,
若有基金会想在深基会公众号上发布本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的相关要求,可以联系深基会安安SJHAA1005
。当然,专项基金也不是越多越好,基金会要根据自己的管理能力合理适度发展专项基金,以免在管理上出现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