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项目前期资料准备
1、入场准备工作
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总投、项目概况、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项目总体方案、项目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收入成本估算等内容。
2、前置条件
资料:
(1)项目立项文件及批复
(2)可研批复
(3)用地审批手续
(4)选址意见书
(5)环评资料
3、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资料: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或说明。
4、一案两书
资料:
(1)实施方案(最好保留工作底稿)
(2)财务评估报告(最好保留工作底稿)
(3)法律意见书
5、收入依据及来源
资料:
(1)项目资本金说明
(2)收入测算说明
组合融资项目需准备“融资意向书”
Ⅱ 项目申报
1、项目储备(资金跟着项目走)
各地、各部门应首先确定国家宏观政策、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中需要专项债资金支持,且满足专项债发行条件与要求的具体项目,准备好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在专项债系统中分年度录入债券需求,形成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
2、债券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
在储备项目库经过筛选后,进入待发行库,标志着进入债券发行准备环节。储备库中项目按照当年政策重点支持方向、债务限额等要求,开展自下而上筛选,最终入选项目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债券资金安排,并经人大审议批准。
项目单位应及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出具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材料,还应相应编制债券还款计划、债券或项目管理办法等。债券前期准备完成后,根据发行窗口时期,由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发行。
Ⅲ 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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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专项债审核
1、专项债项目审核内容:
专项债券资金应当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必须用于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没有收益、可以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经营性项目、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申报使用专项债券。审核内容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否决性的前置审核,一种是评判项目质量、优先次序。
2、前置性审核条件:
(1)是否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2)项目立项情况
(3)资本金落实情况
(4)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覆盖情况
(5)项目收益合规性
(6)项目前期准备
(7)方案编制的完备性
(8)项目投资内容负面清单
(9)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债券期限结构(项目收益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3、判断项目质量的标准:
(1)项目成熟度(用地规划领域“四证”)
(2)符合规划
(3)投入成本测算(详细具体)
(4)融资规模(应符合当年建设情况,分年度融资)
(5)收入测算(依据充分,过程合理)
(6)资金管理方案(详细具体)
(7)项目建设运营方案(明确具体)
(8)风险管理(债券还款保障措施和其他风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