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开谴责银广夏股东
深交所公开谴责银广夏股东 更新时间:2010-9-18 7:43:37 深交所日前对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的银广夏股东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朱关湖、梁胜权、马国庆、单河和金爱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上述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和该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长金被处分是因为其对所获得的定向转增股份质押冻结情况知情不报,中联实业被处分则是由于其竞拍银广夏子公司广夏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股权成交后未及时通知银广夏董事会披露。
经深交所查明,2009年1月16日,为补偿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承接酿酒公司等债务人对中国农业银行17817.62万元债务,上市公司将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中的24944668股股份过户至浙江长金。根据协议约定,浙江长金作为承债人应按照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计划履行完毕还款责任或将定向转增股份向中国农业银行质押,中国农业银行在浙江长金履行约定义务之日即解除上市公司对原债务提供的担保责任。
2009年1月1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了浙江长金所获的定向转增股份,此后该部分定向转增股份受到质押和多次轮候冻结,导致上市公司担保责任存在不能解除的重大风险。对于上述情形,浙江长金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市公司也未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银广夏董事长朱关湖兼任浙江长金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另据深交所查明,酿酒公司是银广夏的主要生产经营性企业。2009年1月20日,银广夏所持酿酒公司62%的股权被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中联实业作为银广夏的关联方参与竞拍,并因现场出价最高而与拍卖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合同》。本次拍卖成交导致银广夏无生产经营性资产,且形成银广夏与中联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中联实业参与酿酒公司股权竞拍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合同》后未及时通知银广夏董事会履行披露义务。银广夏监事梁胜权、马国庆、单河,时任总裁金爱军知悉上述情况,但也未及时通知银广夏董事会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