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在我市,许多难事因依法办理、公平公正而得以顺利化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学介绍说。丁坞镇闫美贾村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高速路征地工作拖延,法制部门介入后,帮助这个村通过法律程序严格推选出村民代表进行决议,商讨制定补偿方案,得到村民一致认可,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法治服务进村入巷方便群众 “找法”
“这些法律宣传图文并茂,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我每天围着元宝湖转一圈后,就来这儿看一会儿,潜移默化中我学了不少法律常识。” 71岁的退休干部李建成高兴地说。
以 “法治乐陵”建设为载体,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元宝湖附近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主题公园。在法治文化广场,隔不远就有一个设计精美的法治宣传栏及样式新颖的灯杆牌、小路牌等,宪法、民法、婚姻家庭、社会治安、消防、反邪教等法律常识均有涉及。
我市还在电视台开通了 《生活与法》栏目,并定期组织资深律师深入乡村、机关、校园、企业、社区、单位,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前不久,农民工郭某等12人将雇佣他们的张某诉至市人民法院,追讨欠薪近3万元。市法院受理后,仅用一星期时间就将此案调结。 “过去由于认识偏差,碰到纠纷不走法律程序。在村里听了几次普法教育课后,认识有了改观,与其自己多次讨要,还不如走法律途径能更快、更好地解决。”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郭某深有感触地说。
在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市着力提高法治服务,市、乡、村三级的部门和村庄 95%以上聘请了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下乡、律师进企维权、企业法律体检、农民工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建起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城市一刻钟、乡村30分钟服务圈,让群众方便 “找法”办事。针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我市还设立涉法涉诉法律援助中心,集中、联合办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 “生产力”
“选择落户乐陵,除了考虑产业、区位优势外,更重要的是看重了乐陵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全市上下实干争先的浓厚氛围。”北京嘉寓股份乐陵门窗幕墙生产基地负责人张初虎说。
我市建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全市所有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事项全部纳入,交易全程受监控、留痕迹、可追溯。 2014年度,共完成交易项目 72个,交易额 4.06亿元,增收节支3364.7万元。
据了解,近两年,先后有中再生、天津农垦、北京嘉寓等30余家央企名企到乐陵投资兴业。“我们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派驻重点工程及项目廉政监督员,设立了20家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并聘请软环境监督员30名,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坚持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市长曲锋介绍说。
我市对违法行政实施严厉问责,把 “会不会依法办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确立明确的法治导向。2014年,我市跟踪曝光各类 “庸懒散”违规违纪案件120起; 30多个单位被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评中被扣分;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8起,受到党政纪处分58人。
“法治环境是最根本的投资环境,依法办事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最佳信用。有的地方招商引资,热情迎商,关门宰商,谁还敢去投资。从这方面讲,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生产力。”曲锋说。
鄂宏达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建设,力争将乐陵建成黄三角地区 “法治环境最佳、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的法治城市。本报记者 刘 敏